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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允许售电企参与直接交易 企业用电成本降低1.32亿
2016/3/29 8:52:4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近日,广东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3月份电力集中竞争交易,竞价总成交量为10.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最终结算的平均降价水平为0.12555元/千瓦时,降价幅近日,广东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3月份电力集中竞争交易,竞价总成交量为10.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最终结算的平均降价水平为0.12555元/千瓦时,降价幅度远超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中,共有供应方36家发电企业、需求方81家电力用户参与,其中需求方中便有9家售电公司。最终共有29家发电企业、80家电力用户成交,其中有8家售电公司成交,成交电量为68096万千瓦时。
“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首次吸纳售电企业参与集中竞价,售电公司终于登上供电历史舞台,也意味着存在一年多的售电公司终于开始售电,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资深电改观察人士展曙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评价道。
企业用电成本降低1.32亿
记者根据竞价总成交量与发电企业最终结算的平均降价水平计算,发电企业最终降价了1.32亿元,这也意味着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了1.32亿元,广东成为电改后全国范围内发电企业降价水平较高的省份之一。
记者还获悉,广东省今年计划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约为306亿千瓦时,达到2015年省内发电量的8%,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此前的3月22日,广东省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出台《关于明确2016年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的通知》,通知对售电公司参与竞争交易的电量规模做出了规定:2016年,若月度竞争电量规模大于14亿千瓦时,单个售电公司申报竞争电量不可超过当月竞争电量总规模的15%;若月度竞争电量规模小于或等于14亿千瓦时,单个售电公司申报竞争电量不可超过2.1亿千瓦时,单个售电公司年度累计成交竞争电量的上限不能超过21亿千瓦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有利于更多的售电公司参与到售电交易中,避免垄断。国联证券的研报分析认为,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有利于加速推进广东省电力体制改革,利好本地拟从事售电业务的发电企业、电气设备公司和用电企业。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与直接交易的售电公司不乏央企、国企背景,包括深圳能源旗下的深圳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粤电力旗下的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穗恒运A旗下的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旗下的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也有少数民营企业背景,包括新奥集团旗下的新奥(广东)能源销售公司、深电能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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