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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水电十三载生死劫:7家环保组织呼吁暂缓开发
2016/6/26 10:19:36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7家环保组织呼吁暂缓开发 怒江水电十三载生死劫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4次提上议程,3次被叫停,怒江水电开发经历了13年的争议,利益各方仍旧是自说自话,无法达成7家环保组织呼吁暂缓开发 怒江水电十三载生死劫
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4次提上议程,3次被叫停,怒江水电开发经历了13年的争议,利益各方仍旧是自说自话,无法达成共识。
6月5日,自然之友、云南绿色流域、绿家园志愿者等7家环保组织联名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出建议书。建议书起草人、自然之友公益律师夏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希望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能够强化环评约束和公众参与,暂缓怒江水电开发。
怒江,作为“中国唯一没有修建水坝的河流”,其流经的“三江并流”地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描述为“可能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程度最高的温带地区”,由于不久前国家能源局起草的一份《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再一次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
13年反对建坝
汪永晨,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的召集人。今年5月初,怒江水电开发“重启”的消息传出,她与其他几家环保组织曾经找到国家能源局进行沟通,对方答复称,“只要云南省不建,能源局不会主动建设。”由于对该答复不满意,7家环保组织于是联名发出了建议书。
汪永晨对怒江的关注源于13年前。2003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位朋友告诉她,国家发改委通过了在怒江中下游修建两个水库和十三级水电站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希望民间环保组织能够站出来,保住这条大江。
此前一个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刚刚批准了“三江并流”(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为世界自然遗产。而《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则通过了怒江中下游松塔、丙中洛等地“两库十三梯”的开发方案,总装机容量2132万千瓦,比三峡大坝还要多300万千瓦。
随后,开发方案引发激烈争论。9月3日,在“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活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家座谈会”上,汪永晨与云南大学教授何大明等对怒江水电发出抗议。10月25日,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汪永晨又征集了62位科学、文化、新闻和民间环保人士反对怒江建坝的联合签名。2004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李小溪就怒江事件上书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2004年2月,温家宝在怒江水电规划报告上批示:“像这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且有环保部门的不同意见的工程,应科学研究,慎重决策”。随后,怒江水电开发被搁置,成为水利开发因环保受阻的一个罕见样本。
从2003年到2016年,汪永晨17次走进怒江大峡谷,对怒江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起初,她只是想留住怒江的美丽,因为怒江是中国南方重要的生态廊道、自然风景长廊、多元和谐民族文化走廊。
而在一次走访中,她得知一支勘探队伍进驻怒江后的10个月里就有20多人死于事故,这让她开始关注怒江水电开发的危险性。地质学家徐道一与孙文鹏也警告说,怒江是第四纪以来新构造运动最为剧烈的地区,在怒江上筑拦江大坝必然要横跨断裂破碎带,相当于在剪刀口上建大坝,任何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大坝都无法经受怒江板块的移动。
4次提上议程
与环保组织的观点恰好相反,能源部门则一直试图启动怒江水电项目。
2003年,在国家加大水电开发力度的大背景下,怒江水电第一次被提上议程。当年3月14日,华电集团与云南省政府签署《关于促进云南电力发展的合作意向书》;6月14日,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组建。不过,这次尝试最终因温家宝的批示而叫停。
第二次尝试是在2008年。这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显示“十一五”期间将开发怒江的六库、赛格水电站。最终,该规划未获环保部门批准。
第三次,国务院2013年1月公布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将积极发展水电,怒江水电基地建设则名列其中,只不过把2003年“两库十三梯”的开发方案修正为了“一库四级”。不过,该项目最终同样因环保争议而被喊停。
如今,“十三五”各项规划正在编制,能源部门又开始第四次尝试。《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在国家能源局起草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怒江水电再次入围重点水电发展之列。水电规划总院在报送国家能源局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稿)》中也提出,西部地区以川、滇、藏为重点,全面推进大型水电能源基地建设,其中就包括了怒江。
能源部门历来的表态也都持支持态度。2011年1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曾公开表示,怒江一定会开发,希望在深入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启动怒江的有关电站建设。
后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两位副秘书长张博庭和吴义航也曾先后公开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地方政府态度转变
13年间,环保人士与能源部门是否能够达成一些共识?汪永晨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双方基本还是各说各话。
面对争议,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又是如何操作的?事实上,他们的态度也发生过戏剧性变化。
起初,地方政府都是水电开发的支持者。2003年11月,怒江州计委办公室主任赵振中曾经表示,怒江全部梯级电站建成后,怒江州的地方财政每年将增加10亿元。而彼时,怒江全州地方财政收入仅为1.05亿元/年。
在2003年温家宝总理叫停怒江干流水电开发后,地方政府就把目标瞄向了怒江支流的小水电开发。该年10月17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规定将中小型水库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市县。文件还要求,各地要把中小水电开发作为地方招商引资的重点,特事特办,简化手续,为中小水电开发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务。
2003年-2011年,怒江小水电开发进入高潮期。怒江州发改委数据显示,2003年,怒江州仅有水电站30座,总装机规模不足8万千瓦;而到2015年底,全州在网小水电已达95座,总装机容量129万千瓦,10年间新建的水电装机容量已达此前几十年的15倍。
但随着新一届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地方政府的态度又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今年年初,云南省党政领导提出将停止怒江小水电、小矿山的开发。2月,决定设立怒江国家公园,规划面积3488.08平方公里。省委书记李纪恒表示,未来5到10年,怒江大峡谷将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甚至超过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
不过,有分析认为,由于怒江水电开发已经国务院审批列入能源发展规划,所以真正撤销还需云南省将意见上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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