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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再获推进 通航产业发展将上新台阶
2018/8/21 10:12:11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7月31日,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民航局局长冯正霖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狠抓薄弱环节,打好改革攻坚战,促进通航发展再上新台阶。冯正霖强调,民航局已经7月31日,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民航局局长冯正霖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狠抓薄弱环节,打好改革攻坚战,促进通航发展再上新台阶。冯正霖强调,民航局已经印发《民航局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简称为《指导意见》),要加快通航机场建设,加快审批进程,确保《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地,对已建成的通用机场要尽快颁证,规范机场对通航企业的收费;加快推进ADS-B、北斗等技术设备在通用航空领域应用;不断完善通航补贴政策等。
《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创建一套独立完整、科学适用的法规体系,培养一支融合职业化与社会化需要的人才队伍,做实一组创新包容、监管适度的工作机制,搭建一个公开透明、集约共享的服务平台,力争用2~3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与我国通航发展起步阶段相适应、有别于公共运输航空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意见》是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后通航行业又一顶层设计文件,实现分类管理后,将放宽、简化通用航空准入、运行、维修方面的流程和要求,有助于提升通航行业运行管理效率,从而促进通航发展再上一个台阶。同时,《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有望加速落地,各项试点工作也将加速推进。此外,受政策“放管服”和市场爆发推动,上半年通用航空各项主要指标同比增长明显。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政策红利始于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份意见制定了到2020年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目标。2017年,民航局发布了通用航空“十三五”规划,按照规划的内容,2020年通用航空全年总飞行量应该达到200万小时。
不过2017年,我国通用航空全年总飞行量全年通用航空实现飞仅有80.8万小时,不到美国的3%,与我国民航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距离“十三五”末全年总飞行量达到200万小时的目标也比较远。其中,低空空域开放不足与飞行审批复杂成为长期掣肘行业发展的两大顽疾。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谭瑞松此前曾指出,对照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发展目标,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存在三方面问题,包括市场增速与发展目标存在很大的差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航制造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通航运营上天难和落地难的现状未根本转变。
2017年以来,民航局对通用航空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民航局2018年工作会议中,通用航空位列年度九大任务之七,即着眼激发活力,全力推动通用航空发展。建立独立的通航规章标准体系;创立包容的通航行业监管模式,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创造便利的通航运营环境,继续推动低空空域开放,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报备程序。
据了解,自2017年2月至今,民航局共批复东北、华东、西北、新疆和中南5个地区管理局9项试点,内容包括通航管理改革、服务平台建设、无人机研发试飞、低空监视服务、“通航+旅游”、无人机物流配送、调整监管方式等。
政策方面,推进建立独立、完整、适用的通航法规标准体系,涉及经营许可等方面的11部规章的修订方案已提交局务会审议,颁布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行合格审定简化程序,多地试点推广通航经营许可与运行许可联合审定,降低了私照训练和体检标准、降低了维修要求。
民航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新增颁证通用机场93个,是历年颁证总和的1.2倍。新增通航企业39家、新增通用航空器118架,完成通航生产飞行43万小时,同比增长14.7%。截至2018年6月底,通用航空器为2415架。(正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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