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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清零代价巨大 现金贷要引以为鉴
2020/12/3 11:36:2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透露,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已在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P2P清零的消息,让这场曾经席卷全近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透露,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已在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P2P清零的消息,让这场曾经席卷全国、引发巨大风险的互联网金融事件再度引发热议。往者不谏,来者可追,如何防范类似现象重演,才是重中之重。
P2P兴起于金融自由化、利率市场化进入深水区与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时代,在监管层对金融创新的疏忽、民间借贷线上化等作用下,应运而生。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和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P2P理论上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忽略的长尾客户有益。不过从一开始,P2P就背离了纯信息中介的定位,集体信用中介化,普遍对投资者刚性兑付,一旦坏账超预期,结局就是倒闭或跑路。更致命的是,P2P吸收的资金主要来自社会公众,导致数千亿元的资金窟窿由广大投资者承担,甚至发生部分投资者因损失过多出现的恶性事件。
P2P虽然清零了,但留下的教训值得认真吸取。目前来看,近年日渐兴盛的现金贷行业与之类似,且两者同属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11月初被叫停上市的蚂蚁集团,占比超过60%的业务就是以借呗、花呗为载体的现金贷,规模达2万亿元,也是蚂蚁想象空间之处,其估值一度达到2万亿元。
不防对二者进行一个对比。借贷对象上,P2P以小微企业和个人为主,现金贷则主要针对个人,均为银行忽略、资信较差的长尾客户;资金来源方向,现金贷主要来自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P2P则是个人,看似前者抗风险能力强,但一旦出现大面积坏账,则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而且需要指出的是,现金贷对象主要是收入较低的年轻人,他们普遍自制力偏低,很容易受到消费主义思维影响,一朝通过借贷顺利实现消费欲望,他日很可能会陷入无穷的借贷还贷恶性循环。据机构调查,中国使用消费贷款的人群中近半数是90后,在亚洲同龄人中排第一。虽然贷款的路径、目的各不相同,但结局异曲同工:要么忍辱负重耗费时间精力偿还高息贷款,要么拆东墙补西墙四处借贷导致个人信用破产由父母亲人接盘。
这从现金贷的利息可见一斑。招银国际证券今年8月推出的一份报告中,蚂蚁金服、京东、度小满、微众银行这些互联网巨头的年利率在18%~24%之间,覆盖了大概2.4亿借款人;360金融、乐信、趣店等网贷平台的年利率则在24%~36%之间,覆盖了大约4.3亿借款人;由P2P转型的现金贷平台年利率则大于36%。
可以想见,面对如此高利息的借贷,一旦一时未经受消费主义的诱惑,自制力不高的年轻人就可能坠入深渊。中国传统社会崇尚勤俭节约,过度超前消费、透支信用明显对社会不利,绝对不在提倡之列,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针对蓬勃发展的现金贷行业,监管层必须出手,虽然不应该“一棍子打死”,毕竟作为金融创新,现金贷有其可取之处,但务必套上“紧箍咒”,规范发展,防止引发金融风险。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按11月20日公布的LPR 3.85%,即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15.4%,大幅低于此前的24%和36%。11月初,银保监会也联合央行起草了小贷新规,在机构准入、杠杆率等多个关键问题上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以蚂蚁集团为例,2万亿元的借贷规模,需要补充的资本金将达千亿元级别。
相信监管层已经看到了现金贷的风险,希望出台的系列监管措施能真正落地,从而规范现金贷行业的发展,做到有金融创新而不影响金融安全,不走P2P行业的老路。
转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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