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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限制放开近3月:东北首单进口业务通关
2021/3/27 17:12:39 来源:澎湃新闻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自今年1月1日生效后,中国东北地区进口的首单再生钢铁原料。原标题:中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限制放开近3月:东北首单进口业务通关
澎湃新闻记者从钢铁央企鞍钢集团获悉,近日,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鞍钢国贸公司”)自日本采购的首批再生钢铁原料顺利通过大连海关各项检验检疫顺利通关。
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自今年1月1日生效后,中国东北地区进口的首单再生钢铁原料。
此前的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后的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根据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合标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这一标准的出台,旨在推动优质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提高中国铁素资源保障能力,缓解钢铁行业过度依赖铁矿石的境况,此外还能提高再生钢铁原料品质,满足中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鞍钢国贸公司系鞍钢集团的综合性外贸企业,主营业务涵盖钢铁贸易、大宗原料贸易、非钢产品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投融资等业务。鞍钢集团方面表示,今年以来,鞍钢国贸公司加大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双引擎”发展模式的力度,加大社会贸易工作力度,积极拓展鞍钢外市场,取得积极进展。
据介绍,当确认合标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后,鞍钢国贸公司及其原料贸易部门在综合考虑原料质量、价格、船期、合标等因素的基础上,迅速与“日本阪和”签署了2000吨重型再生钢铁原料采购销售协议。
随后,鞍钢国贸公司物流部门和港口公司持续加强对大连海关的沟通协商、全程跟踪,确保了该批货物于3月19日在大连海关顺利通关。
负责鞍钢国贸公司该项业务的原料贸易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加大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利用力度,对于促进鞍钢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构建新的钢铁工业原料需求结构,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同时表示:“鞍钢顺利进口这批再生钢铁原料,不仅对当前东北钢铁企业平抑进口铁矿石及国内废钢价格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东北钢铁行业原料供应安全及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实际上,此前的1月29日,一条载有3002吨日本产再生钢铁原料的货船抵达上海港龙吴码头,自中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限制放开后的首单进口业务通关验收。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当时表示,这是《再生钢铁原料》国标正式实施后的第一单,既标志着合标再生钢铁原料在我国正式打开了规模化回收利用的大门,也代表着钢协及相关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争取再生钢铁原料放开进口方面所做工作的成果落地。
姜维提到,这对缓解当前国内铁矿石价格非理性上涨、国内废钢价格持续上涨和废钢市场缺口较大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国外铁素资源进口、增加钢铁企业的有效选项,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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