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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刷脸不让进小区?业主状告物业后可刷卡了
2021/8/27 1:36:25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正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小区、公寓开始把这种技术用到进出小区的管理上,有的小区甚至规定说,“刷脸才能进小区”。不过,有业主对此提出质疑,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我拒绝刷脸可以吗?央视网消息: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正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小区、公寓开始把这种技术用到进出小区的管理上,有的小区甚至规定说,“刷脸才能进小区”。不过,有业主对此提出质疑,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我拒绝刷脸可以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不刷脸不让进小区”引发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在苏州市吴中区某小区门口,原来的刷卡闸机已换成了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录入信息的业主,只要刷一下脸,就能进门。业主张先生认为存在隐私风险,故不同意人脸识别验证方式,其每次只能跟随其他业主通行,给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小区物业则回应称,采用人脸录入系统是为了更好地确保业主的安全。
业主张先生一再要求物业提供除刷脸之外的其他信息验证方式,并多次投诉,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2021年7月29日,张先生将小区物业起诉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法官及时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实地查勘了现场发现,确实物业公司只有刷脸系统才能够出入。法院工作人员告知物业,这种行为违反了刚刚通过司法解释的告知同意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业主不同意,就要采取替代性方案。
物业公司向法院表示,由于大厦交付时间久远,监控、门禁等设备老化,遂进行改造升级,事先也征求了每位业主意见,除本案原告张先生外其他业主均同意改造为人脸识别系统。
在法院的调解下,物业公司同意增加一套刷卡系统。8月18日,吴中法院组织双方至现场完成刷卡通行测试,物业公司当场将门禁卡交付给张先生。双方握手言和,张先生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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