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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绿色发展 新能源动力将成主流
2022/10/25 10:36:46 来源:中国工业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液化天然气(LNG)、电池、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液化天然气(LNG)、电池、甲醇、氢燃料等绿色动力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船舶装备智能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
积极发展LNG动力船舶
《意见》提出,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智能内河船舶设计、建造、配套和运营企业,打造一批满足不同场景需求的标准化、系列化船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初步构建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到2030年,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全面推广应用,配套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商业模式等产业生态更加完善,标准化、系列化绿色智能船型实现批量建造,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建立内河船舶现代产业体系。
《意见》指出,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LNG动力船舶、电池动力船舶、甲醇、氢等动力船舶将成为下一步重点发展的技术路线。
加快内河船用LNG发动机迭代升级,完善纯天然气船用发动机产品谱系,发展气电混合动力技术,强化甲烷逃逸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强LNG动力系统集成和优化设计,重点推动LNG动力技术在沿海、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2000载重吨以上货船、工程船等应用。
加快发展电池动力船舶。加强船用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集成和优化,推进高效节能电机、电力系统组网、船舶充换电等技术研究,提升船舶电池动力总成能力和安全性能,重点推动纯电池动力技术在中短途内河货船、滨江游船及库湖区船舶等应用。以货船为试点,开展标准化箱式电源换电技术研究与应用。
推动甲醇、氢等动力技术应用。加快船用甲醇发动机研发,降低甲醛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提升船用甲醇燃料电池功率范围和燃料转化效率,推动甲醇动力技术在货船等应用。加强船用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储氢系统、加注系统等技术装备研发,探索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在客船等应用,鼓励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产生的绿氢。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全球新接造船订单中,我国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占全球市场份额的近三成,达到27.2%。
中国海油气电集团船舶运输专家潘和顺表示,今年上半年,江南造船、大船集团分别斩获国际订单,扬子江船业和招商工业的新造船谈判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形成 “多点开花”的崭新局面,说明我国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建造实力有了很大提升。
推动船舶制造转型升级
《意见》中提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内河船舶制造企业兼并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增加优质产能有效供给。优化内河船舶制造产业布局,通过跨区域合作推动产业转移,提升欠发达地区内河船舶制造质量水平。培育若干内河船舶制造骨干企业,深化内河船舶设计建造一体化,加快信息技术与船舶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钢材等主要原材料批量化定制采购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生产。
多家企业取得了成功的转型。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广船国际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甲醇双燃料动力船舶、LNG双燃料动力船舶、海上风电相关产品等多种绿色产品。2021年广船国际清洁能源船型产品、高附加值产品订单量同比提升3倍,绿色产品营收同比提升70%,超过60亿元。
2022年上半年,大船集团下水船舶中新产品占50%,同比增长了67%。大船集团持续开发节能环保型 “绿色船舶”,在风帆助推和LNG双燃料等绿色环保新技术船舶应用领域一直走在国际前列。
《意见》中还提出,构建绿色智能船舶新型产业链。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主体,集聚研发、设计、建造、配套、运营等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组建产业联盟,打造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集群,围绕内河船舶总装建造基地,推动船用动力电池、电机、箱式电源、电池管理系统、充换电设备等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培育船舶配套产业链优势企业,推动发动机、燃料储运、智能管理等关键系统和设备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中国船舶工业协会会长郭大成在前不久协会年会上表示,船舶总装企业应高度重视自身供应链的稳定性,重视培育本土供应链,为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作出贡献。
中国船舶集团党董事长雷凡培表示,要以重大科技工程为抓手,瞄准绿色低碳智能前沿技术方向,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坚持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作为建设造船强国的战略支撑,加快补齐船舶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同时,持续提高科技创新的供给质量,促进船海装备转型升级。
建立健全船舶产业生态
《意见》中提出,完善绿色智能船舶运营配套设施。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注、充 (换)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健全建设审批流程和验收标准体系,构建便捷完善的设施网络。
打造利益共享的新模式,支持货主、港口、能源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配套企业深度参与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稳定运输需求和能源供应,降低建造和运营成本,提升运营质量效益。
鼓励先行先试。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鼓励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以及河北雄安新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集聚各类社会资源,扩大绿色智能船舶增量,优化传统燃油动力船舶存量,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内河船舶运营监管,提升内河船舶整体质量水平和能效等级,大幅度降低内河船舶污染排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运营发展新模式。
加强政策支持。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优化完善保险补偿政策,加快绿色智能船舶首台 (套)推广应用。建立评估机制,协同推进实施,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形成政策合力。(记者 郭宇)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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