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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低利率“揽客” 消费贷市场升温
2023/2/17 17:36: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在扩内需、稳经济的政策指导下,金融机构纷纷加码消费信贷业务。近段时间,多家银行加大消费贷利率优惠力度,推广相关消费贷产品,当前头部银行消费贷最低利率已普遍降至4%以下。在扩内需、稳经济的政策指导下,金融机构纷纷加码消费信贷业务。近段时间,多家银行加大消费贷利率优惠力度,推广相关消费贷产品,当前头部银行消费贷最低利率已普遍降至4%以下。
业内人士预计,伴随经济形势向好,消费回升有望带动消费信贷回暖,加之消费信贷机构积极发力,消费信贷业务有望走出低谷。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应注意消费贷款用途仅用于个人合理合法的消费支出,不得将贷款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多银行消费贷利率降至4%以下
“感觉年后消费贷推销力度明显加大了,我半个月之内已经接到好几次银行电话。”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的白领黄女士对记者表示,自己在一年多前在某股份行做过消费贷款,当时利率在4.8%左右,但前两天在接到招商银行客户经理的电话时得知,闪电贷年利率仅在3.4%左右,让她不免有些心动。
降低利率并非个例,记者通过银行网点、App查询等方式了解到,当下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行的消费贷产品利率最低均在4%以下。如,工行个人信用消费贷款“融e借”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7%,年限最长为5年,可在租房、家装、教育、购买家电、汽车等合理消费方面提供服务;中行“随心智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限最长为3年,年利率最低可至3.65%。
不仅利率低,从多位用户反馈的情况及记者实际操作来看,大多数银行放款较快,几乎“秒到账”。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一方面,市场资金利率持续下行,带动了消费贷利率回落;另一方面,此前由于多重因素,消费信贷增速明显放缓,部分机构积极推动业务恢复及应对同业激烈竞争,调降消费贷利率。”
消费贷利率走低并不意味着申请门槛降低。不少贷款人表示,想要申请到最低贷款利率并不容易,需要符合银行多项资质要求,且款项在使用中也会存在一定限制。
在北京通州区某私企工作的张先生向记者表示,“工行的个人信用贷款虽然显示的额度很高,但经过测算后,真正能申请的额度仅有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单位、社保缴纳情况、银行流水等资质受到了限制。”
多重因素助推消费贷增长
消费贷利率降低的背后一方面是利率市场化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监管政策的鼓励。
继去年8月提出“要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导作用,支持信贷有效需求回升,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后,1月28日召开的国常会再次强调,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中央层面提出‘合理增加消费信贷’,这是对消费信贷发展的肯定,具有重要意义。”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消费信贷对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消费金融有助于改善居民消费能力,也有助于提高消费的灵活性、便利性。
从数据来看,个人消费信贷仍有增长空间。据人民银行统计,2022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1.31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住户贷款增加3.83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08万亿元,相较2021年全年的1.84万亿元低0.76万亿元。
机构普遍预计,今年消费贷有望在2022年低基数的基础上企稳回升。华泰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沈娟表示,在2020年和2022年两波疫情的扰动下,消费贷增长明显承压,预计随着居民收入的提升和社会消费场景的恢复,居民消费贷款增速也有望快速回升。
广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倪军认为,自2022年部分银行就已开始发力消费贷的增长。2023年,预计非按揭消费贷、经营贷将持续发力。
使用消费贷应量力而行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贷一定要按需申请,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借贷。同时,多家银行机构在发放、推广消费贷时也已进行提醒,消费贷款用途仅用于个人合理合法的消费支出,不得将贷款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监管部门也已明令禁止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银保监会在最新修订的四大信贷管理制度中明确强调,个人经营贷挪用于房地产,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近期,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发布提示,针对当地个别“金融贷款中介”协助客户获得享受国家减息政策的经营性贷款后,引导所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明确指出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还严重违背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与原则。
董希淼表示,居民个人应将自己债务水平保持在合理限度之内,一般而言,每月还贷支出不应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半。特别是年轻客户,不可通过“以卡养卡”“以贷还贷”等方式盲目借贷。
对于银行而言,消费贷的投放力度加大会带来相应风险,商业银行应完善对信贷客户的贷前审查和信用评级,以及贷后风险化解。金融机构在支持消费回暖的前提下,也要注重产品、业务的风险控制,防范由此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消费信贷不可过度增长,服务对象并非越下沉越好。”董希淼说,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应采取措施,有效防范过度下沉、过度授信带来的“不该贷”“过度贷”等问题,进一步降低“共债风险”的发生概率。(记者 向家莹)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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