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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2020/1/8 10:36:0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保险业外贸金融业务行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有效发挥金融服务稳外贸作用,近日,银保监会联合商务部、外汇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保险业外贸金融业务行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有效发挥金融服务稳外贸作用,近日,银保监会联合商务部、外汇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银保监会、商务部、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外贸金融业务发展态势总体良好,支持外贸发展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但也需注意,当前银行业保险业外贸金融服务还存在机构间、地区间外贸金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业务风险较为突出,部分产品服务未能有效适应外贸企业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外贸金融整体渗透率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将服务外贸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银行保险机构应继续做好大宗商品、机电设备、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外贸品牌建设、中欧班列发展和铁路运单(提单)应用、通关便利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服务力度,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二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立足外贸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产品服务类型,提升外贸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搭建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深入了解小微外贸企业金融需求和生产经营信息,开发特色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接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借助其增信功能和在企业生产、交易、通关、退税等方面的信息优势,为更多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做好符合信贷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续贷工作,确保不发生不合理的抽贷、断贷。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意义的认识,通过多种方式、充分运用各类信息认真做好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包括深刻把握贸易背景审核实质、前移贸易背景审核关口、加强票据单证信息核对。四是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着力提升薄弱环节的风控能力,以有效的风险管理推动业务良性发展。应将风险管理有机融入贷前、贷中、贷后等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合规风险管理。五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战略目标、体制机制、管理制度、资源配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外贸金融业务的支持力度。六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银行保险机构外贸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展业环境。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管理,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同时,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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