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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步伐加快
2021/11/25 9:08:5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专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专家表示,《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推动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和梯次利用对环境保护全寿命周期的经济性、资源再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梯次利用意义重大
据了解,自2009年我国正式开始推广以来,新能源汽车在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伴随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开始狂飙突进。与此相伴的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603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93万辆,占据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7%。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一般仍有70%-80%的剩余容量,可降级用于储能、备电等场景,实现余能最大化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是对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
“按照汽车动力电池的使用寿命一般为6-8年推算,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即将迎来第一波‘退役’高峰。”知名汽车评论员贾新光介绍,动力电池的性能会随着充电次数的增加而衰减,当电池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80%以下时,一般不适于应用在电动汽车上。而梯次利用是指将退役的动力电池分别运用在储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等对电池的输出功率、续航要求没有汽车那么高的应用领域,最大限度地发挥再利用价值。“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意义重大。”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兴领域,梯次利用企业主要集中在电池退役量大、技术资源优势明显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培育壮大梯次利用骨干企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告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梯次利用企业名单。目前梯次利用检测、拆解、重组利用等技术已较为成熟,电池残值评估、远程监控预警等技术不断优化提升,梯次产品已应用在储能、备电等领域。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全过程相关要求,完善梯次利用管理机制。”该负责人说。
梯次利用有据可依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梯次利用企业要求、梯次产品要求、回收利用要求、监督管理、附则6个章节。”该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相关企业责任,提出部门协同监管要求,支持技术创新。同时,对企业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建设、产品质量保证及溯源管理等作出规定;对产品设计试验,编码及包装运输等作出规定,确定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此外,要求梯次利用企业要建立报废梯次产品回收体系,确保报废梯次产品规范回收与合规处置;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及商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发挥社会监督及专家委员会的支撑作用。
“考虑到梯次利用是新兴产业,针对当前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诉求,《管理办法》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五大特点。”该负责人说。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梯次利用企业作为梯次产品的生产者,履行生产者责任,承担保障梯次产品质量及产品报废后回收的义务。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作为上一级生产者,也承担生产者责任,采用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其退役后的高效梯次利用。
开展梯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梯次利用是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梯次利用企业落实动力电池溯源管理要求,对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及回收利用等过程实施监控,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完善协作机制。考虑梯次利用产业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地位,鼓励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在回收体系共建、数据信息共享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解决电池高效回收、健康状态快速评估等问题,形成适应行业发展的商业合作与技术发展模式。
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为扩大优质梯次产品的供给与应用,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推行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发挥认证机制在市场中的导向性作用,培育骨干梯次利用企业,带动梯次产品质量、性能水平提升。
协同推进梯次利用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部门间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监督管理,加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支持力度,推动形成有利于梯次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专家表示,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作用;相关部门应加强地方经验交流,高水平、高质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助推我国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于大勇)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