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按下数字经济发展“加速键”
2023/6/6 9:35:02 来源:中国电子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日前,湖北省出台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15条措施加快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介绍,此次出台的15条措施,是对3年前“数字经济1日前,湖北省出台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15条措施加快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介绍,此次出台的15条措施,是对3年前“数字经济13条”做出的延续和补充,新增了包括支持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应用场景、加快数字经济创新成果转化等面向百姓生活应用场景的新提法。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了解到,2022年湖北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4万亿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新型基础设施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底座,湖北正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加快5G网络建设。支持以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建设。2023年至2025年对电信服务企业新建5G宏基站超出上一年度总数的部分给予奖励,按每个5G宏基站1万元进行奖补。
加快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积极争取国家数字经济重大基础设施、国家级研究院等平台载体落户湖北。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武汉)顶级节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国家试点、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建设,对相应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北斗、量子网络、新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高性能计算等领域,新建且投入超过2亿元以上的创新基础设施,择优按资金投入一定比例给予建设和运营经费补贴,每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内新建的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区块链骨干节点,按资金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运营经费补贴,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大力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能级
《措施》提出,湖北将继续招引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湖北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李志涛表示,针对龙头企业不强,一是培育,二是招引。
招引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对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湖北省的全国电子信息企业竞争力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榜单企业,且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网络零售首次达到5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首次进入上述榜单的省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
加快推进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省内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坚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链长+链主+链创”三链机制,按统计数据对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打造行业级、区域级或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中小微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企业数字化成本,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和水平。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提档升级,加快打造“电竞之城”。支持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和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加快建设,培育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示范园区。
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湖北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省内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数字经济领域优秀产品、试点示范等项目,以及获批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进行奖补。围绕工业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每年发放上云服务券。持续开展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上云标杆、信息消费、工业互联网平台、5G全连接工厂等评选。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应用。
支持国家级数字经济融合应用示范。对省内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数字经济领域优秀产品、试点示范项目(含标杆、优秀案例、揭榜挂帅等),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批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再奖补200万元。对省内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每个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3A级认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成熟度模型(DCMM)贯标,对首次通过DCMM贯标2级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
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围绕工业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每年面向省内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发放上云服务券,分级分类对购买云服务企业给予采购费用补贴。持续开展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上云标杆、信息消费、工业互联网平台(含“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5G全连接工厂评选,对新增省级5G全连接工厂每个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每个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支持数字经济项目建设。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元宇宙、数据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建立省级数字经济项目库,择优遴选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数字经济项目,按照项目软硬件投资额的8%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大力培育应用场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应用,对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建立创新、创业、服务的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0个优秀应用场景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大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
李志涛表示:“为了鼓励创新、鼓励省内的企业使用省内研发的新产品、新应用,所以我们出台了推广‘三首’产品的措施。”具体如下:
加快数字经济创新成果转化。一方面,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湖北省级数字经济核心领域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奖补目录,对湖北省内注册经评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省内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分别按照单价的15%给予省内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另一方面,对首版次软件按照研发成本的15%给予省内研制单位一次性奖补,按照单价的50%给予省内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
支持数字经济企业技术攻关。鼓励省内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面向未来产业,开展6G、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元宇宙、人工智能等领域原创性研发,对相关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鼓励市县加大投入,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所在地企业可适当上浮奖励系数。对总部设在湖北并从事关键软件独立研发的企业,对年度研发投入超出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记者 诸玲珍)
转自:中国电子报
-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