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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2023/7/7 11:35:02 来源:黑龙江日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左志斌做了主旨介绍。
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发放吸纳就业补贴
稳,就是多举措强化援企稳岗。重点包括:三个继续和一个强化,三个继续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个强化即“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创新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
扩,就是多方位扩大就业容量。重点包括:对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一揽子提供用工、培训、政策等扶持。
促,就是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重点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兜,就是多层次兜牢民生底线。重点包括: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援助,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在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方面的政策举措方面,《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精准识别。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
二是注重精准服务。日常援助方面,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实施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
集中援助方面,常态化组织专场招聘、定向推送就业岗位,全力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是注重政策扶持。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支持。运用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运用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保障水平。
四是注重生活保障。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2023年6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调整前的平均1376元/月预计提高到1602元/月。
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加大补贴落实力度
企业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吸纳就业的源头活水。在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岗激励措施方面,这次《若干措施》又作出了专门安排,打出“降、贷、返、补、提”等政策组合拳,倾斜支持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
降,就是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更多吸纳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贷,就是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发放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返,就是继续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补,就是加大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提,就是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对企业新录用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转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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