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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14+10”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措施
2023/8/8 9:13:55 来源:新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3月21日,全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南京召开。会上,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全省生态3月21日,全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南京召开。会上,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两部门打出“组合拳”,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助美丽江苏更加“绿意盎然”。
《关于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14条精准度高、时效性强的政策举措,拟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生态环境领域,以财政政策的“含金量”提升生态环境的“含绿量”。
“14条措施包含7条财政政策、5条金融政策、2条保障政策,从政策提质、增效、扩面三向发力,形成‘组合拳’,助力环保企业向好、向上、向绿和可持续发展。”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介绍,政策重点突出三个聚焦:聚焦环保产业,政策支持对象主要是生态环保项目或企业;聚焦助企纾困,政策着力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通过财政直接补助、引导金融资本助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聚焦加力提效,政策围绕治污攻坚重点领域,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扩大投资。
聚焦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14条措施明确提出,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举办6场以上金融助力绿色产业专场对接会,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融资方案,为大气污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等绿色产业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主要围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及惠企助企,涉及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执法监督检查、企业环保服务、督查激励表扬等方面。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一直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排污总量指标调配等事宜。“只要地方守住环境质量的底线,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安排上,生态环境部门就全力保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介绍,措施第一条明确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第二条对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奖励排污总量指标,第三条探索排污总量平衡担保豁免试点,这几条均是重磅改革支持政策。
围绕地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10条措施继续量化具体,如明确对50个以上的“绿岛”、84个深度脱硝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切实减低企业治污成本,支持企业绿色生产;对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0%以上、且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5个百分点以上的设区市,可以研究扩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豁免的范围,源头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加大督查激励表彰力度,将32个主城区列入生态环境督查激励参评对象,对一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表扬和推广,数量不少于督查激励对象的2倍。
10条措施中,有8条直接惠企,包括指标安排、资金支持、减少检查等,为企业提供周到贴心服务,让企业安心生产、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现场会上,多地纷纷表示将抓好执行,更好服务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苏州9家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已投入运行,共服务企业8000余家,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运处置难题;完成全省首单排污权抵押贷款,截至目前累计为企业以排污权抵押形式融资约1亿元。”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承武表示,将抢抓政策机遇、紧盯战略方向,以更大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水平保护促更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军亮出“计划书”。南通将紧盯项目建设优化服务,健全市、县、园区三级总量管理体系,促进排污指标优化配置,差异化保障全市重大项目总量需求;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兑现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政策,开展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专项执法;注重资金、设施保障,积极申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推进11个工业、农业、服务业类“绿岛”建设,建成铝灰回收利用、废蚀刻液综合利用等重点项目。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兵介绍,将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江宁开发区碳排放评价试点、麒麟科创园低碳智能产业园打造;深入治污攻坚,依托“科技监管+专家会诊”双模式机制,实施“一企一策”;推动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划定秦淮河等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完成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二期建设和新济洲生态岛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