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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1月施行
2024/2/29 12:13:57 来源: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1月1日,《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2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1月1日,《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
另外,江西针对影响全省水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新增划定了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12个农村乡镇水源保护区,撤销35个风险较大的水源保护区,督促74个县(市、区)建设了备用水源或双水源,16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水源地风险防范能力。
据悉,为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江西督促26个化工园区逐步开展“一企一管”明管化建设,将污水管网由“地埋式”转为“地上管廊式”,推动全省81个非化工园区对现有的地埋式管网开展排查、疏通和修复,工业污水收集效能不断提升。据统计,目前,已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018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042公里,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