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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钢铁企业如何通过深化改革走出困境
2014/3/13 11:29:4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有钢铁企业如何通过深化改革走出困境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国有企业要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
2013年,在钢铁企业的盈利排名中,沙钢集团、方大特钢等民营企业跻身前十位,其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引起业内的关注。当然,考虑到历史负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差别,国有企业面临的减利因素要远远大于民营企业。全国人大代表,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晓芳表示:“无论是否盈利,本钢每年的工资支出约为70亿元,每年的供暖、供气费用约为3亿元;与其他新兴企业相比,本钢的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
因此,在不断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大环境下,企业必须主动深化改革,挣脱历史“包袱”的束缚,在改革中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否则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命运。
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是市场化和制度化。其中,市场化是方向,制度化是途径。
随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发挥,市场化将是国企改革的必然方向。过去若干年由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不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导致很多国有钢铁企业与市场之间隔着一层显性或隐性的“屏障”,存在着政策意愿引导决策、市场反应速度慢、管理和人工成本高等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正是为了打破这层“屏障”。无论是包括混合所有制和员工持股在内的产权改革,还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甚至是去行政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都是实现市场化改革这一目标所采用的方法或手段。
政府工作报告对国有企业改革使用了“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论述。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将民营资本的优势引入国有企业,借助外力打破国企与市场的“屏障”。从钢铁行业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近年来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民营钢铁企业的发展壮大已经显示出其巨大的活力,将这种活力引入国有企业将使双方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当然,国有企业在推进自身改革的过程中,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分企施策。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一混就灵”,混合所有制也不一定就是民营企业入股国有企业,交叉持股、合并重组、通过资本市场投资等都是可能的方式。比如,近年来,民营钢铁企业与国有钢铁企业在合资领域的尝试取得了成果,尤其是在钢材加工领域,成立了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时,不同所有制企业在重组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困难,这正是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着力点之一。
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制度化将是推动改革的必由之路。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是解决体制机制问题,这需要除旧革新、建章立制。从政府的层面来看,制度化的重点是建立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区别政策,使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地享有社会资源、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如果没有制度化的政策出台,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对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顾虑和观望情绪就难以打消。从企业的层面来看,只有打破原有的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以更加贴近市场的规章制度取而代之,使决策、投资、采购、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与市场对接,激发全员的市场意识,面向市场快速反应,才能从根本上焕发国有企业的活力。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仅要求政府进一步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也要求企业以此为指针持续深化改革。特别是国有钢铁企业,如果仅仅一味地抱怨市场环境的不公平,而不去主动革除自身市场适应性差的种种弊端,就很可能错失改革突围、浴火重生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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