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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革命:请从还原光伏产业定位开始
2014/6/25 9:42: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能源革命:请从还原光伏产业定位开始内外环境决定了我们需要一场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的“替代革命”,必须实施大力“开发”和“使用”可再生的、清洁的能源战略。如果“能源革命”还原了光伏产业的“新兴战略产业”定位,从根本上扭转光伏产业发展上的误区,理顺光伏产业发展中各种关系,相信我国清洁能源战略将从此跨上新台阶。那将一举化解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巨大瓶颈,毫无悬念地在以互联网和新能源为特征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浪潮中进入发达国家之列。习近平主席最近在谈及我国能源战略时,提出要推动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四方面的“革命”。这意味着我国能源战略将出现根本性的重大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有强化能源安全的意义。推动“能源革新”向“能源革命”变化的主因,在国际上,主要是乌克兰危机和伊拉克局势突变,以及越来越不稳定的地缘政治对石油供给和价格的短、中、长期的深刻影响。我国是石油需求大国,石油进口占比已达56%,很快就要突破60%,任何可能的石油危机都将重创我国的经济。在国内,煤的使用占了能源的70%,煤燃烧释放的有害物质是造成东部大片地区严重空气污染的元凶。所以,不论是应对国际能源市场的持续动荡,还是化解环境污染带来的生存威胁和挑战,我们都需要一场“能源革命”。
内外环境决定了我们需要一场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的“替代革命”,必须实施大力“开发”和“使用”可再生的、清洁的能源战略。如果我国经济发展能转向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为主,那将一举化解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巨大瓶颈,毫无悬念地在以互联网和新能源为特征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浪潮中进入发达国家之列。在新兴能源战略的基础上推进能源革命,无疑对我国经济的短期稳增长和持续稳增长都将释放巨大的“正能量”。
按当下的国际共识,现阶段可再生能源,除了水电,主要指核能、风能、太阳能和海能。笔者今天在此主要讨论如何使尚未发展即已陷入过剩窘境的太阳能或“光伏”能源重新走上健康稳定发展道路的问题。
当前光伏产业的“产能过剩”与担当“能源革命”的主力的角色似乎非常不合拍。为此,光伏产业的“革命”,先要在改变单一的出口加工贸易性质,回归能源“替代”的新兴产业的战略定位,尊重新兴产业发展规律,纠正盲目扩大产能的错误发展方式,在光伏产业设备生产各环节上持续技术创新这三方面下苦功。
笔者认为,清洁能源战略是我们的“能源战略”和降低排放污染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战略的一部分。光伏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的“战略性”应是在国内逐渐扩大清洁能源的使用,部分“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和高污染能源,缓解能源和环境瓶颈,创造未来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条件。所以,光伏产业以出口加工贸易为主的定位,根本偏离了其新兴产业的“战略”目标,需要重新定位。如果光伏产业回归以“能源替代”为主的战略功能,全力去拓展国内的光伏应用市场,则中国能源革命就将迈出坚实的一大步。
不论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其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研发——市场——规模生产是产业发展最基本发展过程。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先投资研发,突破相应的技术瓶颈,然后打开消费市场,最后才是扩大产能。在没有突破关键的技术障碍,没有打开消费市场之前就盲目地扩大生产,导致还未开始发展产能就出现过剩,太阳能是违反产业发展规律的典型案例。
对于太阳能来说,技术瓶颈是上网的不稳定。太阳能发电某种意义上是“看天吃饭”的行业,发电过程可能非常不稳定,如果上网确实会带来电网的不稳定,应由负责输电配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电网公司研究、技术改进和施工建设。去年国务院明确规定,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全额收购所发电量”说明,光伏发电不稳定的技术问题已不是障碍,而光伏发电成本较高,导致上网电价较高,才是国家电网一直不让光伏电上网的核心问题所在。笔者为此建议,在梯度电价改革过程中,对于用电量较大的第三级以上的使用者提供光伏发电。这样的政策调整,与当前接替电价改革的思路完全一致,不会给政策实施带来困扰。如果对使用者说明第三级以上的高电价是与光伏电使用有关,相信能得到使用者的支持,更有利于推动环保;这样的政策调整,也不会影响一般居民用电的第一、二级电价,却有助于扭转光伏发电的亏损现状,有利于调动光伏发电企业的投资扩大光伏发电规模,逐步实现部分“替代”不清洁的不可再生的能源的“能源革命”。当光伏消费市场打开,光伏设备生产企业的“过剩”产能就会被消化,还能调动进一步产能扩张的投资。如能把西部荒漠地带气候条件许可的地带都铺上太阳能发电板,太阳能的“西电东送”将实现“能源革命”和经济持续发展的跨越。
当然,我国光伏设备生产行业在技术上与国际水平还是有距离的。而且,清洁能源往往是消费清洁,生产过程却是重污染。如果不能在技术上不断改进,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这就要求政府政策资源向光伏以及其他新型产业发展的研发环节倾斜。笔者曾见过一张照片,德国经济部长勒斯勒尔在柏林试驾一辆电动车。德国总理默克尔在那天宣布,为了让德国在未来电动汽车市场能居领导地位,德国政府未来几年内将通过加倍投入研发资金、税务优惠和使用电动汽车提供“特权”便利三管齐下的措施,助推德国的电动汽车发展计划。可见发达国家深知产业发展的真谛,遵循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律,政府投资成为研发资金的大头而不是投资在生产环节。希望在能源革命的战略指导下,我国政府对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的投入能占到一个合理的比例,政府产业发展资金能大力度投资和引导研发和技术革新,而不是直接去支持生产规模的扩张。
我国眼下的光伏设备生产商大多是民营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光伏企业融资难很有必要。不过,这同时也要求光伏企业兢兢业业发展主营业务,不能把企业当作融资平台而卷入资本运作的漩涡之中。资本市场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一味把新能源当作行情炒作的概念,以此刺激短期的“政策套利”行为。走过弯路的光伏产业禁不起折腾。对于大规模的民间资金和大量的投资者来说,光伏产业真正走上稳健发展道路,才能实实在获利。
如果“能源革命”还原了光伏产业的“新兴战略产业”定位,从根本上扭转光伏产业发展上的误区,理顺了光伏产业发展中各种关系,相信我国清洁能源战略将从此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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