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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深入汽车业 车企渠道垄断有望缓解
2014/8/8 17:24:1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反垄断深入汽车业 车企渠道垄断有望缓解自“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奶粉、高价酒、液晶面板等行业的多家企业因违反法律而被处以重罚。今年以来,反垄断力度又达到另一个高峰。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多家车企的负责人7月下旬已经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受了反垄断调查,而自7月25日后的豪车“降价潮”也侧面印证了这一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刘文君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国的情况跟欧盟曾经的情况很相似,主要表现在4S店内配件的垄断也就是零售渠道垄断。现在通过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的多年调研,利用《反垄断法》可以改观‘渠道垄断’,而且可以对违法的车企依法进行价格上的处罚。”
工商总局在8月1日发布的《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更是被看做为“汽车反垄断”加码,公告指出从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并且汽车经销商需把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睿信致成咨询公司合伙人、汽车部董事总经理付志勇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停止备案工作标志着一家4S店以后很有可能就可以卖多个品牌的汽车了,而4S店是车企主要下游垄断来源,我们行业内很期待具体的规则施行,这对打破‘渠道垄断’是大有益处的。”
豪车降价或只是取巧以逃避处罚
早在今年6月,商务部就曾表示,正对中国汽车行业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审查,将审查包括汽车行业在内多个领域潜在的垄断行为。而7月末,业内更是热议多家豪华品牌车企亚太区负责人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受反垄断调查。
《反垄断法》规定,涉及垄断的相关企业最高可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举例指出了目前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包括最低限价、跨区销售、品牌专卖的这些行为,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还包括,限制跨区销售,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还有,规定品牌代理,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虽然相关处罚并未公布,但近期多款高端车型纷纷降价已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7月10日,奔驰第一个正式对外宣布下调配件价格:平均调价幅度超过20%,涉及smart、奔驰A/B/C/E/GLK/M/R/S级在内的奔驰主力车型的基础A、B保养以及配件更换价格等。7月26日,捷豹路虎中国宣布对旗下路虎揽胜加长版5.0V8、路虎揽胜运动版5.0V8,以及捷豹F-TYPE敞篷版三款车型降价,这些车型厂商指导价将平均下调20万元。7月27日,一汽-大众奥迪宣布,涉及旗下所有国产车型,从8月1日起主动下调国产车型上万种原装配件价格,平均降幅达20%。路透社在7月25日撰文表示,捷豹三款车型降价是对中国汽车反垄断调查的应声回应。
但是高价车降价是否有诚意呢?且看——一汽-大众奥迪声明此次调整只降低了国产车型的零部件价格,进口车方面的价格调整以及如何调整将在“合适的时间”发布。付志勇认为,“下调国产车型零部件价格,是奥迪最为可控的行为。国产的零部件均为本地化生产,因此采购价格和利润空间可控。而对于需要向德方采购的进口车零部件,受采购价格和关税影响利润空间较小,因此他们还不会贸然降价进口车。”
豪车降价固然还是让消费者叫好,但毕竟降价的车依然很贵属于小众消费,对汽车市场影响也只是泛起了涟漪。如路虎揽胜5.0V8低配车型售价198万元,整个下半年分配给每家4S店的数量也就两三台。至于捷豹F-TYPE敞篷版,此次降价的只限于2013款也不是最新款。
反垄断法律法规更加健全
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即一家汽车4S店只能卖同一品牌的汽车。我国进口车的销售以总代理经销商和授权经销商的形式运行。进口车的定价权完全落在了总代理经销商手上,这加剧了外资企业与其国内总代理经销商对进口车价格体系的控制。
刘文君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汽车垄断主要还是‘渠道垄断’严重,从4S店走的零配件维修价格畸高。这一轮调研也是希望打破汽车生产厂家限制4S店使用符合标准的非原厂配件的规定,二是打破生产厂家限制4S店出售第三方独立维修企业的配件的规定,让售后市场完全放开。”
《反垄断法》在2008年8月1日施行,按照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反垄断执法,商务部则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从2012年初到今年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关于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已经走过了3年,远超其他领域仅需几个月的调查时间。业内有专家表示,在《反垄断法》出台六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很有可能对汽车行业涉及垄断的车企集中进行处罚。
汽车反垄断并非中国的一时兴起,汽车业因为利润丰厚且市场地位重要一直以来都是模糊在垄断的边缘上,而难以被司法部门确定为“垄断”的行业。欧美市场对汽车反垄断定位较为准确,截至今年6月底,美国境内已经有34名汽车零部件企业高管和27家零部件制造商认罪,这些企业和个人总计遭到处罚的金额已经超过2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4亿元)。而鲜为人知的是,美国司法部门从2010年就开始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价格操纵案展开调查,美国在这一批反垄断调查上耗时了4年,在调查过程中,美国的反垄断法也是在不断修正以更准确。中国的汽车反垄断刚刚兴起,取得对垄断市场的全面胜利恐怕非一日之功。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汽车行业研究员李彬认为,“我国汽车市场集中度较高,但是汽车销售渠道仍处于小而散的局面,反垄断规则制定以及实施将倒逼经销商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规范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避免车企垄断生产、销售、定价、维修保养等所有价格环节。”
反垄断会影响国内汽车行业格局吗?
2014年前6个月,中国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1.45%,与2013年同期将近15%的增幅相比有所下滑。据了解,在截至6月份的销量中,国产车市场份额降至38%,低于上年同期的42%。大众仍稳坐头把交椅,作为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车企之一,大众凭藉着今年前6个月14.4%的市场份额(去年为13.4%)巩固了领先地位,这一佳绩归功于大众从低端轿车到SUV的丰富的产品线,这还不算大众旗下斯柯达和奥迪的销量。
李彬表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反垄断调查的施压下,德国和其他国家的汽车制造商或许会面临失去一部分市场份额的问题。然而,这也同时给予了中国本土制造商机会。中国本土汽车品牌在2014年前6个月的销量较去年同比下降了5.41%左右,中国品牌的销量仅仅占中国市场总销量的22%。
因为高端豪车基本都是进口车,所以反垄断之风也对他们影响较大。付志勇分析指出,“按轴距分,品牌乘用车可分为A级车,B级车,C级车,其中按价格分为不超过15万元、15万~40万元和40万元以上的豪车。而市场的消费主力是B级车,A级车因为便宜下降空间不会再大了。C级车特别高级的降价无所谓的,唯一担心对市场有影响的就是40万~80万元的车型,一旦降价接近B级车,会严重倒逼原本B级车的销量。特别是C级车主要由海外供应商组成,对国内车企的冲击还是值得关注的。”
“对市场格局变动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后市场’影响深远。”付志勇强调,“随着汽车反垄断的深入,以后的4S店会更透明、正轨,打破渠道垄断对消费者和整个下游市场都是极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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