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价迎最大降幅:汽柴油价每升分别降0.39元和0.43元
2014/12/27 15:01:3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20元和5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39元和0.43国内汽柴油价8连跌及降幅(表):
2014年
汽油 柴油 7月21日 -0.18 -0.2 8月18日 -0.14 -0.16 9月1日 -0.08 -0.09 9月16日 -0.1 -0.12 9月29日 -0.07 -0.08 10月17日 -0.22 -0.25 10月31日 -0.18 -0.2 11月15日 -0.14 -0.15 12月12日 -0.13 -0.34 11月15日 -0.39 -0.43 合计 -1.63 -2.02 国家降低成品油价格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20元和5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39元和0.43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2月26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2月26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2月中旬以来,受全球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4]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20元和5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75和550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7175元和590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 直达16个行业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