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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公积金异地贷款放宽 于2015年1月施行
2014/12/30 15:30:1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最新消息称,广东省中山市公积金中心发文称,公积金贷款要放宽限制,只要是中山户籍人士,异地缴纳公积金的也可申请贷款,新规将在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珠最新消息称,广东省中山市公积金中心发文称,公积金贷款要放宽限制,只要是中山户籍人士,异地缴纳公积金的也可申请贷款,新规将在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珠三角广州等八个城市早就签订了互贷协议,支持在这几个城市的公积金缴存人能够异地申请住房贷款。
这次在原有基础上,中山市公积金中心放宽异地贷款的限制,不仅是珠三角八个城市,只要是中山本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在中山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过,异地贷款仍有一定条件。根据通告,申请贷款的缴存条件这次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5倍以上余额的在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前,就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递交的广州公积金改革建议,住建部递出回函称,目前住建部正在开展修订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准备在扩大缴存范围、放宽提取条件、支持住房消费、调整存款利率和收益分配、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12月15日有从业人士向媒体报料称,广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将会取消担保费和保险费。随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对该消息作出回应表示,根据之前的工作计划,确实准备在年底前取消上述两项收费,不过,目前还有待最终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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