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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限牌新政策:杭州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5/4/11 8:33:2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已近一年,相关部门根据政策实施及前期座谈调研情况,拟定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恳请《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已近一年,相关部门根据政策实施及前期座谈调研情况,拟定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朋友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和杭州交通信息网发布。
信函请寄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邮政编码:310014
传真:0571-86092763
网络邮件请发至:hzsjtysj@foxmail.com
联系电话:0571-12328
以下是《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文: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市发改、建设、公安、司法、财政、国税、人力社保、商务、环保、市场监管、质监、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各部门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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