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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取消政府定价 有望直接推动药价市场化
2015/5/6 8:32:3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5月5日,备受市场瞩目的药品价格改革意见正式出台。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5月5日,备受市场瞩目的药品价格改革意见正式出台。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药品价格改革的最大看点在于,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具体来看,将对五大类药品做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一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二是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三是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四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考虑到此类药品目前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制、临床使用规范、价格和市场稳定,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五是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药品,仍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我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将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专家表示,发改委对药品的价格管制进一步松动,有利于药品买卖价格更多的由市场来决定,利好自主定价权药企。据了解,现行最高零售价管理制度施行多年,存在诸多不足:一是药价只降不升,多数廉价药短缺;二是最高零售价处理不好药品价格与质量的问题。伴随《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推出,有望直接推动药品价格市场化。
另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放权药价是否会对药品价格造成大涨的问题,发改委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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