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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占我国庞大药品市场23%份额政府定价产品将由市场决定
2015/5/31 8:32:2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2015年5月5日,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2015年5月5日,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这意味着从2015年6月1日起,占据我国庞大药品市场23%份额的政府定价产品,将由市场决定。
总体来看,一方面,放开药品定价,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可以改变原来政府在制定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永远定不准”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强化对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来实现对药价的间接管理。二者有机结合更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看:
一是医保支付价有望成为药品指导价。医保支付价是指患者在选取药品时,国家进行承担报销部分的金额,而此部分金额数值的确定并不取决于市场规则,其支付标准来自于国家所收医保资金的数目,政府会在医保资金收支平衡、确保医保资金不出现超支等方面负起其应有的责任。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将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成为药品指导价。
二是大部分药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总体来看,由于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政府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比如之前被不合理压低价格的血液制品,因血液制品是以血液为原料的各种制品、制剂,而由于国家限制血液的采集,血液的使用分配是有计划,因此满足临床需要的血液制品的数量和种类都不多,如人血白蛋白,长期不能满足患者使用,因此在放开零售限价以后,这类药品价格可能出现增长现象。
三是医患关系有望得到改善。从需求角度来看,看病贵是现阶段一大民生难题,而且政府和患者感到由医保制度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多,药价改革成为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医改领域之一。因此,今后国家放开药品价格管理,将起到积极正面作用,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
1996-2015年我国药价改革历史回顾
由国家卫计委负责起草的《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正式结束了在国家相关部门间的意见征集,将成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指导委员会,药价改革中最具市场化和国际化管理思路的药价谈判机制,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15年5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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