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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四大措施从源头上降低药品价格
2015/6/16 8:32:2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6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控费的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药占6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控费的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
药品、耗材虚高价格被认为是医院控费难以遏制的源头。“强化“源头”管理,降低”,通知如是表示,那么为了从源头降低药品、耗材药价虚高,福建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呢?
一、规范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行为。通过制定医药价格行为规则,引导生产经营者合理制定药品价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保护好患者合法权益。
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促进临床必需低价药品生产和供应。建立低价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跟踪低价药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敦促企业按照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原则合理形成价格。
赛柏蓝点评:亲,说好的是规范公立医院的医药价格行为,为什么后面全都是药企和药商呢?发改委允许除了大部分药品价格自主定价,福建突然要制定医药价格行为规则,不知道将会出台何种规则,难道会有强制不允许涨价条款吗?
低价药被重点提出,说是为了保证生产和供应,但是看来看去,怎么感觉只有一个不许涨价的意思呢?看来低价药涨价要梦碎福建了。
二、改革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院的药品采购目录清单予以公开,原则上不再对医院常用药物进行备案采购。在采购周期内,根据销售数量和金额,对同一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价格采取分段式阶梯限价和调整。
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鼓励以设区市为单位或医疗机构联合集中采购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
建立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依托省级采购平台,动态监测公立医院高价药品、耗材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定期发布通报,对采购异常的公立医院暂停相关药品、耗材采购。
赛柏蓝点评:备案采购没有了,只有中标一条路了!多少高价药没希望进入医院!还有采购周期内,对高价药的动态监控,我们只能说高价药真是要危险了了。
“在采购周期内,根据销售数量和金额,对同一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价格采取分段式阶梯限价和调整。”这句话更值得关注,其背后的意思,药品中标后,价格还会不断跳水啊。
三、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1,是改革药品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2017年底实现由10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目标,推行药品“两票制”销售模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
2,是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药品招标和配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建立配送企业药品结算周转金制度,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医保基金向配送企业预付一定的周转金,医保经办机构及时与配送企业结清药品费用。
3,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福建省的供货资格,扣减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信誉分值。
赛柏蓝点评:两票制之后,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福建这是又要推行一票制的节奏?福建医药商业公司未来前景好惨淡。
四、加大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使用量(以销售额计算,下同)达到40%以上,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2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15%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可下调5%~10%。
赛柏蓝点评:基药迎来利好,尤其是独家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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