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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商品住房限购令升级 15日起正式实施
2015/8/16 8:34:1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8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决定于8月15日起在通州区实施更严格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8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决定于8月15日起在通州区实施更严格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规定,在符合北京现行限购政策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四类家庭,才可以购买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一是京籍无房户;二是已有1套住房的通州户籍居民家庭,需落户通州3年以上;三是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是在京无房的外地人,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建设北京行政副中心等利好因素影响,近期通州区商品住房市场成交偏热,投机炒房现象频现。上述举措是现行限购政策的升级,在现行的北京市户籍家庭限购整体政策框架下,对通州采取的更高要求。
据介绍,新政旨在合理抑制通州区域的住房投机投资,给过热的当地商品住房市场降温,稳定区域市场。本次限购升级只针对通州区商品住房市场,其他区县、其他房屋类型没有变化。在该《通知》实施前,已在网上成功提交了购房资格申请的购房人不受影响。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在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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