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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排35.65亿元用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
2015/9/8 8:32:2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据财政部网站7日消息,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要求,着眼据财政部网站7日消息,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要求,着眼农业现代化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5.65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预计可建设高标准农田2777.45万亩,亩均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公斤以上。
国家农发办多措并举,创新驱动,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建设。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中,突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统筹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综合治理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和分措施投入比例。同时,按照中央发展节水农业的要求,更加注重和鼓励项目区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亩均投资标准。为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上限标准由1300元提高至1500元,增幅15.4%,实现了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投资标准的有机对接。同时,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建设需求,进一步适当提升投入标准。
三是简政放权,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从2015年起,将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审批权限,下放由省级农发机构负责审批,国家农发办负责备案管理,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发项目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创新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3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试点,探索对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贴息和补助两种支持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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