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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2015/10/10 8:34:2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中国指数研究院10月8日发布《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中国指数研究院10月8日发布《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一、市场情况:百城均价继续双涨 主要城市同比回升明显
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9月各级城市成交同比继续回升。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9月市场成交持续回暖,其中一线及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依然呈现增长趋势。具体来看,一线城市月度周均成交继续回升,同比增幅75%,环比微幅下降23%%,其中上海同比增幅达121%领先其他三市。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多呈现两位数增长,环比小幅上涨6%。从全年累计同比来看,一线城市累计增幅在50%以上,二三线城市累计增幅超四成。
二、中央地方政策再宽松 助力库存去化活跃市场
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五年内最低。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从上年930新政以来,已有三轮信贷政策放松(930、330、831新政),到三季度,其政策效应减弱,主要城市成交量和同比均出现回落。此次商贷门槛的降低将进一步扩大首置刚需和部分改善型消费群体的购买力,最大限度上促进住房消费,延续楼市持续回暖的信心。特别是在金九银十的市场旺季,此轮政策调整带来的潜在影响更具想象空间。
此次首套房首付比例下降更是仅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实行,目前4个一线城市和三亚尚实施限购政策,未来仍保持30%的首付比例。此前831新政宽松也不涉及一线城市。由于一线城市市场回暖较快,部分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因而对于一线城市政策调控相对谨慎,采取较为严格的信贷政策,而对于库存量较高的其它城市,则将有更宽松的政策支持。因而此轮调整,更为利好广大二三四线城市,而未来继续加大对中小城市去库存支持力度,将是保增长的重要环节。从政策运行周期看,随着降准降息降首付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未来货币信贷领域的政策调整空间已越来越小;从促开工、促投资的角度来看,政策重心未来应更偏向于对企业资金与开发运营环境的改善,以更快恢复企业投资信心,为行业与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动力。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下调再促消费活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于日前印发了《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与3月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不同的是,此次手续费用的降低,同步惠及新房和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刺激房屋交易,活跃市场消费,特别是中小城市可根据自身需求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对于部分库存量高企、去化压力巨大的三四线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是又一利好刺激。
公积金政策再获新助力。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住建部日前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同时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9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再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提高实际贷款额度、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等,特别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此次调整后公积金贷款门槛显著降低,惠及更多城市、更多人群,将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同时新政对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再提高,对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积金政策执行力度持续加强。
地方公积金调整推进,放宽政策促消费。稳定住房消费、鼓励自住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仍是地方政府近期对房地产相关政策的主要导向。地方也纷纷调整公积金政策。济南、沈阳、哈尔滨、北京、山东、湖南等地响应中央公积金信贷新政调整,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且湖南进一步放宽,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武汉、贵阳、哈尔滨等多地结合本地情况相继降低提款条件。此外全国多个二三线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大幅提升,异地购房公积金还贷也逐渐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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