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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针对专车新政向交通部提3条建议(全文)
2015/10/20 8:33:2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10月19日下午消息,滴滴出行针对交通运输部最近推出的关于网络约租车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表3条建议,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10月19日下午消息,滴滴出行针对交通运输部最近推出的关于网络约租车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表3条建议,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建议为地方探索网约专车发展和管理留空间。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针对意见稿,很多人认为,专车被管死。在意见稿出台后,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包括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张维迎、周其仁、薛兆丰,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贸易司司长唐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张国华,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顾大松,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20余名专家。在发言中,专家对“专车新政”提出了意见,很多甚至是尖锐批评。
其中,薛兆丰对“专车新规”6个方面提出质疑,堪称是扼杀专车的“6大杀手锏”。首先是网络平台经营者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的问题,粗略来算,网络部分可能需要向2000多个县市报备,程序复杂。第二就是网约车必须登记为营运车辆,这样很多车辆就退出了平台。
再者便是对专车的数量和价格的管控,薛兆丰认为,网约车是在市场的驱动下发展起来的,应该遵循市场的规律,数量和价格管控等于走了传统出租车管理的老路,造成权利寻租空间。最后一把杀手锏便是网络平台不得在当地占有市场主导地位,他认为互联网平台最大的优势便是品牌经济,声誉经济,在行业的优胜劣汰中,最后两三家优质服务商肯定占主导地位,因此,这也不符合市场规律。
而之前,征求意见稿一出台,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就曾指出,“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担心这个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把专车管死,我认为这是对管理办法的一种误解和曲解。我们是为了给网约车(俗称专车)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意见稿,滴滴今日公开发表意见,指出,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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