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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12月起非洛籍购房可享契税等多项补助
2015/12/2 8:35:4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近日,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底,非洛阳市区户籍人员到洛阳购房可享受契近日,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底,非洛阳市区户籍人员到洛阳购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等多项购房优惠政策。
《意见》规定,此次补贴对象为非洛阳市区户籍人口,包含驻洛部队现役人员、洛阳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及其家属。户籍认定上,农民及外来人员为今年12月1日之后的非洛阳市区户籍人员;现役军人认定上,须提供户籍证明、现役证明(士兵证、军官证)、所在部队团以上证明、房产证明或契税纳税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从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底在洛阳市区购房的,可享受缴纳契税的100%补贴,按揭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以及每套5000元现金补贴的优惠。享受此次优惠政策的房源须是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房管部门进行过合同备案的普通商品住房,而别墅、大平层、花园洋房、楼中楼等高档住宅不在此次补贴房源之内。
补贴申请时限为今年12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意见》印发前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已售房屋;《意见》印发后修改购房合同或退房的,所涉及商品房再销售均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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