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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理念将推动城市排水建设及地下管网改造
2015/12/5 8:35:4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具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具有吸附功能,海绵城市的建设也是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对雨水进行吸附,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功能。海绵城市由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构成。
图表:海绵城市构成示意图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城市水环境管理方面,尤其是针对雨洪情况下的排水体系建设上尚存在重大不足。目前,“逢雨必涝”已经成为我国城市重大灾害之一,北京、深圳、济南等城市都曾发生过造成伤亡的严重内涝事件。深圳2008年“6?13”事件造成深圳市8人死亡,6人失踪,受灾人口十多万人,全市出现1000多处内涝或水浸,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2012年北京“7?21”事件的暴雨内涝则更加严重,特别是丰台南岗洼京港澳高速下沉式立交桥淹没和房山区洪水、泥石流造成的灾害,导致死亡78人,受灾人口19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更是高达116亿元。
据水利部统计资料显示,全国超过670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我国绝大多数城市面临着较大的用水压力,通过构建海绵城市,在降雨时通过雨水集聚、存储、综合利用降低城市用水压力。地方政府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来缓解城市内涝、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减缓城市内涝、节约城市用水,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使得地方政府建设海绵城市动力充足。
在我国,城市建设中“重地上轻地下”、“重面子轻里子”的粗放发展长期存在。对于建成区而言,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可以说是弥补过去城市建设的“欠账”;对于规划新区而言,借助海绵城市建设的契机,直接规划建造满足要求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同时,海绵城市的建设本质上是城市化建设的升级版,将会带来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拉动地区经济发展,中央也对海绵城市的试点建设城市给予补贴,因此地方政府建设海绵城市的需求充足,积极配合响应中央海绵城市建设计划。
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目前,全国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超过130个,16个城市通过脱颖而出成为试点城市,规划投资额超过1300亿元。根据申报指南中提出每个城市最小申报15平方公里的试点范围进行测算,假设每平方公里对应的投资按1.5亿进行计算,那么可以得出申报城市最小的海绵城市投资规模约为3000亿元。
中商产业研究院《2016-2020年中国城市排水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融资策略报告》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将会拉动新一轮城市建设热潮,将会拉动新材料渗透和管材等行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研究的发展,并加速推进城市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截止2014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超过50万公里,污水年排放量达到445.34亿立方米。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供排水建设规模不足、管理维护不及时的问题日益凸显,预计未来国家将继续推进加强城市供水、排水、污水、雨水的建设、维修和更换工程。
图表:2011-2015年中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变化趋势图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图表:2011-2015年中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变化趋势图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海绵城市建设可以说是弥补过去城市建设的“欠账”,改变原有城市建设中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通过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及低影响开发,逐步恢复城市自然的“海绵”功能。海绵城市的建设将大力推动城市排水发展和地下管网改造。诚如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地下基础设施就是城市的“里子”,是城市的良心。只有“里子”做好了,城市才真正有“面子”。某种意义上,“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实打实的良心工程,需要“里外”互动、和谐共生,全面整体优化城市的生态、生活和生存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让城市的“里子”“面子”都出彩,城市才会让未来的生活更美好。
面对海绵城市规模巨大的投资,紧靠政府投资又是不够的,需要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通过PPP、BT、BOT模式和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并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可以看到,在投融资体制出现阶段性改革情况下,财政部鼓励探索PPP模式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对投资进行补贴,投融资体制变化对于投资的影响将是十分重大的,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涉及的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项目在探索PPP模式进行建设时需要将政府补贴列入项目计划,不断深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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