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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内外配合 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高压态势
2015/12/9 8:35:3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记者从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该省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公安质监工商三部门连动、宣传规范打击三位一体的方式,协调省公安厅、省质监局联合下发了专项整治方案,联记者从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该省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公安质监工商三部门连动、宣传规范打击三位一体的方式,协调省公安厅、省质监局联合下发了专项整治方案,联合组成督导组到全省各地督导,局领导带队到国家工商总局汇报争取支持,与外省工商机关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全力开展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对省内外和线上线下涉及的有关市场主体情况已基本摸清,正在按照“梳理线索、信息共享、盯住不放、精准整治”的思路开展工作,全省工商(市场监督)部门共立案128件,查扣涉嫌假冒大米206吨,包装物43万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
来自五常大米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黑龙江省内共有大米加工市场主体8828户,五常大米市场销售主体1342户。近年来,各种伪劣假冒五常大米行为屡禁不止,市场上流通的五常大米总量一度竟达到五常市大米产量的10倍。2014年,五常市本地大米产量只有71.4万吨,然而,五常市的大米加工企业却拥有560万吨加工能力。
为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违法行为,加强五常大米商标品牌保护,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黑龙江省各级工商部门按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省内与省外相结合、整治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保护相结合”的“四结合”要求,对省内各“五常大米”销售网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在省内外11个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五常大米”的7299户网店进行了集中检查。
近日,有媒体以《市场标售“五常大米”掺假甚多》为题对北京新发地、王四营粮食批发市场销售假冒五常大米进行了报道。报道发出后,黑龙江省工商局工作组先到新发地、王四营粮食批发市场暗访调查。通过暗访发现,北京市新发地粮油批发交易厅是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的重要场所,以往销量比较大,在媒体曝光和北京市工商局调查后,有关经营者纷纷闭店歇业逃避打击。据介绍,以前有很多业户在经销五常大米,现在都不敢做了。在王四营粮油批发市场,发现仍有一些经营者挂牌批发销售假冒五常大米,还有一些经营者声称要躲过风头看看情况后再说。随后,工作组前往北京市工商局协调沟通,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有关批发市场和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下一步将继续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等违法行为,同时建议提供完整准确的五常大米证明商标被授权名单,基本案源线索和鉴别假冒五常大米基本常识,以便深入开展执法行动。
一场打击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的行动力度不断加大。1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针对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协助黑龙江省工商局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的通知》,要求按照提供的涉嫌违法经营五常大米的电商情况进行协查,而黑龙江省也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的高压态势。
将通过暗访和督导发现的7条涉嫌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的违法线索,以及相关信息及时传送公安、质监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辖区内经营主体进行彻底排查、不留死角。同时,对通过网络检测筛选出来的18家涉嫌经营假冒五常大米的网店,及时与相关省市工商局进行协调沟通,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认真进行查处。
对案源线索继续实行专人跟踪督办,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立案,纳入重点督办案件,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并按照《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规定,对销售假冒五常大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推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制度,对通过检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督促工作不力的市地局加大工作力度,根据情况派督导组进驻跟进督导。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五常大米品牌保护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关于五常大米的消费教育提示和警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告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解决争议纠纷的五种途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将于12月中旬组织举办地理标志商标行政指导培训班,邀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专家讲解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内容,并邀请外省工商部门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介绍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相关经验,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执法技巧、侵权判定等进行交流和培训,有效提高整体执法能力。
继续积极沟通协调,特别是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工商局等外省市局的工作支持,落实有关要求和建议,随时准备派人赴外省配合开展假冒五常大米查处工作,形成上下内外合力,力争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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