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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出炉:只能用于购买自住房
2015/12/31 8:37:5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住建部出台新政2个月后,惠州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终于落地。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实施《关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建部出台新政2个月后,惠州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终于落地。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实施《关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外地工作且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惠州人,在惠州买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客户只能用于购买自住房
9月2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定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近日,惠州版实施细则终于落地。
惠州版细则规定,在惠州市购房时(以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户籍地为惠州市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惠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为了避免滋生炒房现象,《通知》还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和二手房。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所需的资料与平时基本相同,需申请贷款职工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也就是说,须同时提交《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规定的材料以及在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对于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只要带好相应证件和材料,在现场即可开出,无需等待。
新政加快楼市去库存作用有限
惠州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不是首次,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已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但这一政策在2013年5月协议到期,此后没有续约,基本上停止了异地贷款。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反馈,这几年来,惠州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市民并不是特别多。
去年10月份,为刺激楼市,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新政要求各地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一直没有后续政策出台,直到今年9月30日才出台了操作细则。在如今中央喊话加快楼市去库存,刺激楼市成交的背景下,政策落地的进度明显加快。全国各地目前都已陆续出台本地细节。
据国内著名经济学家钟伟测算,当前全国的楼市库存至少是85亿-90亿元平方米。按照过去3年平均销售速度计算,需要至少7年时间才能消化。而惠州当前的库存量也需要11个月时间来消化,明年的新增供应量高达929万平方米,未来去库存压力依然巨大。因此,本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无论是官方还是房地产业界,都有相同期待,就是刺激楼市,帮助消化库存。
惠州世联行副总经理胡光宇分析,客观上新政对楼市去库存是一定会有帮助的,但不会有太大作用,外地工作的惠州人当中,有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和有返乡购房需求的比例应该都不会太高,加上两地跑,办理手续繁琐,最后真正因为这个新政去买房的人,应该不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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