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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试点快步发展 B2B仍处试验阶段
2016/2/20 8:55:4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今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点题“跨境电商”。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今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点题“跨境电商”。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跨境电商试点由此迈上新起点。相比起碎片化的B2C,更具规模效应的B2B将成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探索的重点。专家表示,跨境电商综试区在跨境电子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都要先行先试。
跨境电商试点快步发展
据了解,经过6个多月的试点,杭州跨境电商发展快步向前。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4年不足2000万美元快速增至30.4亿美元。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备案的企业增至4000多家。新建的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12个,引进企业330家。跨境电商助力下,2015年1-11月份,杭州市出口399亿美元,增长3.8%,明显高于浙江省和全国出口的平均速度。
“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当中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形成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表示。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在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以下经验做法:一是构建六大体系,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一站式的在线金融服务体系等;二是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汇聚物流、金融等配套设施和服务。
B2B仍在试验阶段
下一步,相比起碎片化的B2C,更具规模效应的B2B将成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探索的重点。“B2B是主体,B2C是补充。B2C还会发展,但是走不远,走不大。真正要走强的是B2B,所以跨境电商要重点发展B2B,这符合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成本,提高通关的效率。”张骥指出。
据统计,目前跨境电商占外贸进出口的比重大约是17%,其中90%都是B2B模式,跨境零售部分只占外贸进出口的3%左右。
不过,因为缺少税收、支付、物流等配套的支撑,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善的B2B平台,更多的平台只是充当信息媒介不涉及物流等环节,可以说还在试验阶段。
而“跨境电商综合模式的试点与跨境进口试点不同,将带动整体跨境电商的发展,尤其下一步探索尝试的重点是B2B,那么如果经过探索试验,能够解决当前没有税收配套政策、缺少支付体系以及国际物流支撑的问题,那么就可以起到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外贸活力,以及带动外贸增长的效果。”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跨境电商可以说是在我国外贸呈现下行趋势的背景下的重要拉动引擎之一。”张莉指出,除了上述可以通过B2B的探索,带动外贸增长规模之外,跨境电商还符合当前消费模式转化的新特点,灵活性强,有利于企业捕捉市场新变化,引领外贸向更加符合消费模式的方向转型。
此外,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相当于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打开了另一扇通向国际市场的通道。
不过,她也坦言,目前来看,跨境电子商务还难以扭转外贸形势。一是跨境电商规模占外贸总体规模的比例还比较小;二是跨境电商的商品主要为消费品,而外贸商品结构更多的仍是机电商品;三是跨境电商主要靠价格低廉吸引消费者,使得同类商品的销售额不升反降;四是跨境电商的促进政策目前主要以进口为主,但在出口促进方面的力度不够大。
支付物流税收等亟待改进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国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中实行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将推向全国,相关部门已达成一致,具体政策有望在上半年落地。一是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将试点城市的税收政策推向全国,各地都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二是在现在行邮税税率的基础上提高三至五成,既有别于目前的行邮税,又有别于一般贸易税,税率水平介于二者之间,这样既可以减少差异,又可以鼓励传统进口企业向电商转型,对跨境电商起到促进作用。
张莉表示,目前针对跨境电商进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税收征管政策。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推向全国,减少各地之间差别待遇,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应该说是必然趋势。目前跨境电商进口试点主要是针对B2C模式,B2B模式税收基本是按照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未来跨境电商大力推动的话,那么也应该进一步区分开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体现出促进作用。在她看来,未来的B2B进出口税收结构还需要慎重研究,比如采取一致性的还是差别性的,不同的产品是否要做出区分,以达到促进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的效果。
不仅仅是税收,专家指出,跨境电商可以成为外贸发展的新推动力和引擎,但还需要更多措施增加其占外贸的份额,增强其对外贸发展的影响力。
张骥强调,跨境电商综试区是创新的高地,不是政策的洼地。这种创新集中在体制机制上,在制度创新方面。所以这种试验的关键是要探索一套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在跨境电子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上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方面都要先行先试。
此外,还要大力培育新兴产业贸易的服务链,打造从产业到贸易到服务的完整的生态圈。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规则,在规则的制定方面,顶层设计方面,希望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进一步的完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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