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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心城区中小套型住房不低于七成 能否避免变相“篡改”?
2016/2/25 8:39:0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日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日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未来上海中心城区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将不低于70%,郊区将不低于60%。
《意见》明确,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部分矛盾突出区域亦为70%);轨道交通站周边区域(中心城区、郊区的覆盖范围分别为600米、1500米)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提高到80%以上;保障型住房的中小套型供应比例,中心城区为100%,郊区不低于80%。同时,《意见》还优化了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标准分别定为90平方米、95平方米和100平方米。
“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这一思路,应对的正是去年9月上海提出的“房地产市场中小套型供应比例过低”问题。就在去年11月,新江湾城某地块在一度“叫停”后重新拍出,经过调整后的规划中,要求地块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60%。
土地作为一级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排头兵。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意见》给今年及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也是未来市场格局转变的基础和前提。
其实,类似政策国务院曾于2006年5月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也称“90/70”政策,其中就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作出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以降低购房总价、支持刚需购房为初衷的政策,并未得到彻底落实。
开发商对“90/70”政策的变相“篡改”,催生了一批“一房N证”的新建商品房,即一套房子两个或多个产权证。比较极端的例子是,深圳下梅林一个圆形楼,一层仅一户,由4个户型拼合而成。
自2014年以来,业内对于“90/70”政策取消的呼声日益增多,一些地方已公开出台新政修正或取消这一先前已被变相规避、名存实亡的调控政策。事实上,这一针对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的硬性规定,出台后不久便在不少城市中被房地产开发商、地方相关部门合力“规避”。
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2006年以来的“90/70”政策或将全面退出。
按照上海目前的土地供应计划,中心区域新增宅地供应量正在逐年缩减,短期内增加市场供应的方法就是把户型做小,增加供应的套数。对于上海此次出台的《意见》,房地产行业资深人士李栋分析,这意味着开发成本会加大,为了控制成本,开发商拿地势必更理性,过热的土地市场会因此降温,已经拍好的土地,毕竟建筑规划和容积率都已经确定下来了,不能轻易去改变了。它针对的这个对象,应该是从这个制度出来以后,新拍的土地。
也有分析认为,中小比例套型比例进一步提高,会让未来中心区域大户型房源变得紧俏。
但此次房地产新政能否彻底落实,能否避免变相“篡改”?改善性住房相当程度上也是刚需,对这一需求如何解决?“90/70”政策的前车之鉴值得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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