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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大同小异”(附方案全文)
2016/3/3 8:49:4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3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在北京和广州正式挂牌,国家发改委网站也公布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两大方案3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在北京和广州正式挂牌,国家发改委网站也公布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两大方案,中国电力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两大组建方案透露了什么样的信息?有什么异同?下面,曾鸣教授为大家解读。
电力交易作为电力市场运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构建有效竞争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的重要保障,加上中国各地区能源资源禀赋各不相同,组建相对独立、高效、公平公开的电力交易机构对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强化区域间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颁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两个方案体现出“大同小异”的特征。
“大同”
“大同”方面,两个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机构设置基本一致,业务范围虽然广州比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略有减少,但业务界面基本没有差别。
此外,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两个方案也保持了一定默契。
例如,两个方案都统筹兼顾了与不同市场主体的协同以及跨省区交易和省内交易的衔接,都依照配套文件精神要求交易机构业务的相对独立性、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都强调规范运营、接受政府和社会的广泛监管等等。
这些关键问题如此设计,一方面是紧密契合中发9号文和配套文件规定,另一方面也是当前市场条件的必然选择,应该说,向上兼顾了市场改革和市场建设的要求,向下充分考虑了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除了上面所说的“大同”,细致对比两个方案,还存在着一些“小异”。
“小异”
这些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形式不同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则依托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两个方案中交易中心的组织方式分别为电网企业子公司模式和控股模式,这两种模式都包含在《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所提倡的三种组织形式内。中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差别较大,区域电力市场情况各不相同,尝试不同的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形式,正是对多种可行模式的探讨,为下一步构建更加多样化交易机制奠定基础。
2、方案侧重点略有不同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中多处展现了“保证机构相对独立性、增加运营透明度”的宗旨,并强调了保证“交易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运营”的相关机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方案则对机构责权、交易流程、业务界面交代的更为细致。
总结
总的来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基本满足中发9号文及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契合中国电力市场改革和建设需要,符合社会各界对本阶段改革进程和改革思路的预期。而两大交易中心的建立,也有效推进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将对加快中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和能源消费革命起到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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