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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山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获批
2016/3/3 8:49:4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发改委网站3月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另外,《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一同发布。批复指出,据此制定发改委网站3月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另外,《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一同发布。批复指出,据此制定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方案》根据近三年改革目标,确定重点推进的八大任务。其中包括完善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推进售电侧改革,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等。
《方案》表示,山西是中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在山西进行电力体制综合改革,通过建立和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能源体系,促进电力产业以及煤炭等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全国资源型地区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深化山西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劲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
进一步激活省内用电市场,提高电力消纳能力,在现有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交易规模。
向国家争取外送通道的建设和电量配额政策,完善省际沟通合作机制,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融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不断扩大晋电外送规模。
规范交易机构的运营,完善市场功能,在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范围内,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市场交易,建设、运营和管理交易平台,提供结算依据等相关服务;规范市场化售电业务,明确售电主体范围和准入标准,试点先行,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将自备电厂纳入电力统筹规划,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落实自备电厂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与公用电厂公平参与优选。
到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30%,经过3年或更长时间使电力市场化体系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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