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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2021/4/12 11:36:19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利用3年时间,多措并举,以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更高水平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利用3年时间,多措并举,以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
据介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专利申请授权后未得到很好的转化运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可以充分发挥专利无形资产的作用,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并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专利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就是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包括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及单位依法处置职务发明相关权利、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等内容。
根据《通知》,专项计划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区域优势产业,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强化中小企业主体地位和市场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专利转化实施导向,聚焦对后续转化运用的支持。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即通过3年时间,实现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
《通知》规定的具体绩效指标共有5项,包括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政策惠及的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幅度;全省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情况;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年均增幅,专利质押项目数及年均增幅。
在具体工作内容方面,《通知》要求有关省份聚焦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高校院所,依托相关产业集聚的城市或产业园区,优先选择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及相关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统筹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现有的平台、机构、基金、重点城市等作用。重点开展3项工作。
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指导高校院所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发现潜在许可实施对象。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打造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依托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载体,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围绕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应用。以中小企业集聚区域为重点,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鼓励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提高专利转化效率。
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加强政策联动。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调整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更大力度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在省、市、产业园区等不同层面,做好与现有科技、金融、税收、中小企业等政策衔接;对于积极参与有关工作的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在知识产权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安排、奖项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有关中小企业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扶持范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面向产业集群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等新模式。
根据《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对有关省份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给予政策支持,包括扩大数据开放,提供绿色通道,给予资金奖补等。《通知》要求有关省份充分认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保障,严格监督管理,做好总结推广。(记者 李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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