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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明确整治目标 力争3年实现楼市秩序明显好转
2021/10/12 11:36:15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力争用3年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整治重点明确
根据通知,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点如下: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在房屋买卖方面,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在住房租赁方面,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在物业服务方面,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加大惩罚力度
通知提出,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
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
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通知还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夯实“房住不炒”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表示,本次8部门联合发文,传递了重要的市场信号,全方位全主体地进行市场监管,全面贯彻“房住不炒”,落实“三稳”的目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这次整治行动,力度大、范围广、覆盖全,多部门联合推进,有望解决一些顽疾,比如房屋质量、虚假宣传、捆绑销售、侵害租客权益、物业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此外,李宇嘉表示,通知明确了处罚的范围和力度,形成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转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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