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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不断强化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3/6/14 9:21:55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等工作,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近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等工作,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近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2022年以来,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果。
《报告》显示,金融管理部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处置风险,一些突出风险得到稳妥处置。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推动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表示,下一阶段,要统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风险防范,稳步推动重点企业集团、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化解,保持金融体系总体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精准拆弹“治已病”
“精准有效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一些突出风险得到稳妥处置。”《报告》谈及了过去5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的积极成效。相关部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处置风险,对重点集团、大型企业的风险处置稳妥推进,同时支持风险较大地区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取得进展。
一方面,对高风险企业集团进行“精准拆弹”。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果断接管包括包商银行在内的10家“明天系”金融机构;新设大家保险对安邦集团实施拆分和重组;完成华信集团整体合并破产;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执行完毕。目前,“明天系”“安邦系”“华信系”、海航集团等资产负债规模大的企业集团风险得到了有效处置。
另一方面,多措并举,有序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顺利完成恒丰银行等重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哈尔滨银行、甘肃银行财务重组和增资扩股方案顺利实施;2020年至2022年,新增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支持配合相关地方政府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总体下降。
“过去几年,我们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成功的经验。”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总体来看,我国机构改革和风险化解是以“修复”为主,通过兼并重组、新设合并的方式进行。从结果来看,进行风险处置之后,机构能够较好地恢复正常运营能力,在处置过程当中也没有出现风险外溢或引发市场波动,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平稳成功。
影子银行和非法金融活动也得到了全面清理整顿。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重点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和交叉性金融产品。当前,“类信贷”特征的高风险影子银行较历史峰值压降近30万亿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近5000家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非法集资受到严厉打击,过去5年,累计2.5万起非法集资案件被立案查处。
《报告》表示,经过3年集中攻坚,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升势头得到遏制,金融业脱实向虚、盲目扩张态势得到根本扭转,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于下一步工作,人民银行表示,将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风险,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压降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加强金融、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风险处置合力,确保处置措施有效执行和落地。
强化制度建设“治未病”
为了更好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筑牢金融安全网,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有力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夯实金融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5年来,金融法治建设持续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实施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不断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迈上了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总体上看,金融稳定立法工作成效显著,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金融稳定立法,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草案总体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强调着力完善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业内专家表示,金融稳定法的出台将明显提高金融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稳定法的出台,将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常态化处置功能奠定法律基础。”曾刚表示。为了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相关部门设立了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中央掌握,资金来自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主体,“金融风险严重危及金融稳定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报告》中提到,目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并且已在两个风险处置案例中得到实际运用。
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推出之前,我国已先后成立了多个行业性的风险保障基金,并在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存款保险制度得到实施完善。《报告》提到,截至2022年9月末,全国共有4015家投保机构,存款保险50万元偿付限额能够为99.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下一步,还将探索发挥存款保险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支持重点区域和机构风险化解。曾刚表示,总体上看,作为关注系统性风险的保障机制,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推出,有助于弥补我国现有的行业保障机制的不足,进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网建设,提升我国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化解能力。《报告》还提到,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此外,相关部门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统筹监管。具体包括:批准3家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稳妥有序开展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出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规定,健全完善监管框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提高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覆盖面广,一旦出现风险,会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为了使金融风险被及早发现、及时化解,人民银行在“早发现、早处置”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选取部分地区作为试点,对新增的高风险机构强化“早期纠正”的限期整改硬约束;加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针对预警银行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组织对包括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内的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年度压力测试;按季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基于评级结果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分段管理,增强风险防范化解针对性等。
“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处置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谈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人民银行表示,将坚持“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结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补齐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制度短板,保持金融体系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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