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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博士获取专业学位新规出台 “实践成果答辩”新渠道如何实施?一文了解!
2024/11/4 13:09:19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今年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其中,“实践成果答辩”是一条新渠道。具体如何实施?近日,国务院今年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其中,“实践成果答辩”是一条新渠道。具体如何实施?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并将于明年一月份开始实施。
据介绍,这一《基本要求》是我国首个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质量标准。它的适用范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授权点、导师对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进行管理和评价的指导性文件。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曦表示,《基本要求》文件的最大亮点和突破,是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明确了工程博士研究生既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学位,也可以通过实践成果答辩获得学位。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无论是学位论文还是实践成果,都应来源于工程实际,聚焦工程实践与应用。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的研究生在学规模达到388万余人,到“十四五”末,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博士专业研究生招生人数也将大幅增加。今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在强调要进一步推动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同时,明确规定专业学位博士申请人可通过实践成果答辩获得相应学位,这意味着我国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专家认为,《基本要求》文件的出台符合我国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实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马永红表示,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也进一步提出,要培养卓越工程师、要培养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推进工程博士改革尤其要体现在学位成果的改革上,这是进一步推进工程博士发展的必要。
首次明确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
目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已经成为我国博士专业学位的主要类型。那么什么样的实践成果可以申请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需要达到什么标准?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有哪些流程?我们继续来了解。
《基本要求》明确,实践成果应面向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围绕实际工程问题,与重大工程关键技术突破、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包括: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实践成果的形式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等。以重大装备为例,需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并获得实际应用效果。
《基本要求》还强调,实践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应在实践中产生新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等,对推动工程实践作出重要贡献。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主要流程应包括: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实践成果实施、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撰写、实践成果展示与鉴定或评审、实践成果答辩等。其中,可行性论证、展示与鉴定、答辩等环节,应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专家表示,《基本要求》结合《学位法》要求,首次明确了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学位以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培养定位和标准,具有重要开拓意义。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曦表示,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既需要有可展示的实体形式,还需要有实践成果的总结报告。其中可展示的实体形式说明所开展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不仅仅局限于开展理论研究,不仅仅只是形成思路方法发表成学术论文,而是要将研究成果予以实施,形成一个装备、产品或软硬件等进行落地,并要评价其实际应用成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马永红称:“它的选题、内容、组构方式、怎么评价,我觉得是形成了一整套的方案。出现的产品,不管是装备、是工艺、是标准,必须要通过验证。这个实践成果没有那么容易,就一步一步走下来,实际上也是很艰苦的一个过程。”
做好细化落实 持续迭代更新
如何推动《基本要求》更好落地,有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细化,持续迭代更新。
据介绍,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鼓励各培养单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单位相关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并开展多样化探索,不断完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将面向广大导师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并及时推出典型范例,推动《基本要求》在教育教学、论文指导和论文评价等实际培养环节中落地落实;还将结合各地各培养单位实施情况,持续迭代更新。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曦称:“首先要认识到实践成果不是简化学位论文,不是降低毕业标准,实践成果的要求从某些方面来看,要比学位论文甚至更全面。在实践中最重要的是要探索和不断完善实践成果的形式、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并在广大培养单位和导师中形成共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马永红称:“有一个科学的评价的制定,容不容许有一个发展的空间,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我们不断去解决、不断去调整,慢慢走向一个更好的更适切的方案,这也是试行的目的。”
转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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