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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稿
2013/3/18 14:15:0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工信部发布《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稿工信部在《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于生产杂铜生产阳极铜的新建废铜再生利用冶炼项目,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且到2015年底以前淘汰5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而对于黄杂铜、紫杂铜直接利用项目,则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并将在2013年底前淘汰2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
而《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废铝再生利用项目生产能力应在10 万吨/年以上。淘汰1 万吨/年以下再生铝项目,以及直接燃煤或4吨以下反射炉、利用坩埚熔炼再生铝合金的工艺及设备。鼓励企业实施5 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废铝再生利用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 万吨/年以下的废铝再生利用生产能力。
此外,两个征求意见稿还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废铜、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做出了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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