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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先略:我国轨道交通建设需拓宽融资渠道和市场化经营
2013/5/15 13:49:3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经先略:我国轨道交通建设需拓宽融资渠道和市场化经营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在目前国内的建设项目中,主要以地铁为主。目前,除了大城市,一些中型城市甚至中小型城市都掀起了地铁建设热潮。
然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热潮的背后却是建设主体投融资模式的单一。记者接触到的多个地铁建设主体几乎处于亏损状态。
有金融专家向记者警示,轨道交通建设具有公益性,但耗资大,如果政府不顾当地城市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强行上马大项目,就会形成地方债务危机。
8000多亿从哪里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2年9月5日和2012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集中批准了全国约24个城市的27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经初步统计,已公布基本投资情况的项目共需投资8000多亿元。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上述报告显示,这8000多亿元,地方财政负担的资本金在25%~50%不等,资本金以外的大约4000多亿元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解决。
目前,中国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投资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一定比例资本金、由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模式。在项目资金的筹集上,一般由政府投入部分资本金,并由政府实际控制的、代政府行使投融资建设职能的企业,通过贷款、发行票据、债券,甚至上市等方式或运作政府给予的相关资源(如沿线土地等)筹措另外部分资金,未来政府通过每年向该公司拨付专项资金来偿付到期债务本息。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建设中所需资金,银行信贷不能贷给政府,需要成立公司,贷给公司。但这些公司形成的债务,政府是要兜底的。
如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其主导了北京市几乎所有地铁线路的建设,其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在天津,实施城市轨道建设的主体是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城投集团,而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
银行信贷之外,承担建设主体的公司需借助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
今年3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公布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拟募集资金60亿元;4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同样发行中期票据募集2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营运资金需求和置换银行贷款;5月,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公司债券上市。
由于轨道交通建设所需资金巨大,所以借贷和融资凶猛成为它们共同的特征。然而凶猛的背后,却是大多数运营公司的亏损。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的上述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2012年,其净利润亏损43.7亿元。
在国家发改委去年公布的27个建设项目中,除了江苏和杭州两个项目,其他项目的投资主体范围没有突破,均以“地方财政+国内银行贷款”的模式建设。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以地方投资为主,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PPP模式);杭州地铁一号线项目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