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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建立统一登记制度
2013/11/21 11:35:4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务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建立统一登记制度明年6月出台相关条例
昨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承担,后者将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不过,国务院同时规定,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这也意味着,虽然国土部门将负责指导房屋登记职责,但对交易进行监管的职责还是由建设部门来负责。
目前中国的不动产登记较为分散,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草原、滩涂在农业部登记,林业资源在林业局登记等。
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透露,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国土部承担的工作主要将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的工作,首先是把不同部门的相关信息整合到一起,比如现有的房屋登记信息,现有的林业资源登记信息等,都要整合到国土部门来。至于以后如何发证,是不是都由国土部门来发证,这些要等到明年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后才能进一步确定。
“毕竟像房屋交易监管这些并不是国土部的职责,所以只能是由原来的监管部门来负责。”上述人士说。
目前,相关法规的制定已经有了时间表。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务院就已经出台通知,要求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影响楼市
目前,包括土地在内,不同城市间的不动产信息查询并非完全通畅,这也致使一些监管政策在执行上不能实现预期效果。比如楼市限购政策,监管部门可以掌握购房者在本区域的房屋信息,但对其外地房屋拥有情况的信息可能不能详尽了解。
这种不动产登记的分散管理,一方面造成交易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削弱行业监管力度。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称,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为楼市监管提供帮助,会进一步推动房产税的开征。“这一政策类似于人口普查,将是其他所有长效调控政策的基础。一旦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实现,那么其他政策的出台将非常快,对市场投资者的心理影响非常大。”
张大伟认为,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房屋价值动态评估系统是房产税全面开征的两大必要技术前提。目前一二线城市的房屋价值动态评估系统在逐渐完善。如果不动产登记系统能够建立,房产税的推进将会明显加速。
“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也会对市场部分灰色房源存量有威慑作用,可能会出现部分抛售。一旦房产税试点增加,对多套房拥有者的心理影响将非常大,也有可能给部分市场带来一定的存量供给。”张大伟说。
他表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很多人认为房地产市场政策面温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及房地产登记系统的建立,也表明了长效机制的建立速度可能会超过很多人预期,楼市的发展规则会逐渐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