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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10大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2013/11/25 16:30:1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银监会:10大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分为5章,共计39条。立足于满足试点公司深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修订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出重要调整:一是增加主要出资人类型,以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和消费金融优势资;二是放开营业地域限制,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异地业;三是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增加吸收股东存款业务;四是将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消费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五是增加公司风险管理的自主权,六是增加消费者保护条款。
经国务院同意,此次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分析人士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从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角度看,商贸零售及家电企业巨头有望受益。苏宁云商、爱施德、王府井、杭州解百、友谊股份、友阿股份等商业零售值得关注,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新希望、TCL集团、四川长虹等公司也有望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