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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
2014/3/19 15:57:1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3月8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建议。吴晓灵表示,隐私权是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权利,世界上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或《隐私法》保护个人信息。随着个人信息经济价值的提高,已经出现了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损害了人民权利、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威胁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和信息安全,制定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吴晓灵在建议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颁布的《关于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于利用网络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过这个决定集中在打击网络信息犯罪,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充分的规定。
吴晓灵表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息经济,个人信息的合理披露和个人信息的充分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两个基础。一方面,我国正在构建个人征信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动产登记系统,这些系统可以确保个人经济信息的真实,是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的基础;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大量集中,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经济价值的提高,个人隐私遭受侵犯的可能性增大。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可以规范信息申报、信息收集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完善我国隐私权法律体系、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需要。
由此,吴晓灵建议,颁布单行法规,建立系统的隐私权保护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定:明确隐私权是基本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并建议修改《民法通则》;明确信息收集的主题、权责、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制度,并建立信息泄露的法律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个人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的个人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制定财务隐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