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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布《湖北省推进广告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7/12/15 14:55:3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广告产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在引导大众消费、拉动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传播先进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广告产业广告产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在引导大众消费、拉动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传播先进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广告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广告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产业地位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广告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推进湖北广告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部省广告战略合作的目标、内容和机制,为我省广告产业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政策基础。201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省广告产业发展的定位,提出使广告产业成为我省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助推“五个湖北”建设。
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截至2016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单位2.46万户,广告从业人员13.21万人,广告经营额173.5亿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0.1%、39.6%、18.6%,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3.6倍、2.2倍和5.8倍。全省建成2家国家广告产业园、5家省级广告产业园和28家省级广告基地。全省广告产业园建成面积61.9万平方米,入驻企业765家,广告经营额28.9亿元。全省拥有一级、二级广告企业21家、77家。全省形成以武汉为中心,宜昌、襄阳为两翼,辐射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格局。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充分发挥科教优势,推动广告产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等近60所院校开设广告学及广告相关专业,培养了大批广告专业的基础及高端人才。广告行业组织统筹、引导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机制日益完善,交流合作更加紧密,组织并参与国内外活动更加活跃,近年多次获“黄河奖”“长城奖”。广告领域取消了相关行政审批,打破了发展壁垒;广告监管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广告监管和发展目标列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广告大数据监管模式逐步构建;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竞争环境更加公平。
与此同时,我省广告产业规模仍然较小,竞争力较弱,创新能力不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告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竞争更加激烈,创新发展任务仍然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拓思维,创新方式,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推动全省广告产业做大做强。
二、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部崛起战略在湖北深入实施,紧扣全国广告产业规划部署和全省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实施方案,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广告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推进原则。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作用,把握各类市场主体营销需求和广告行业发展方向,淘汰落后、粗放的广告产能,建设优质发展项目,对接发展资源,服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发挥广告产业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助推作用。
促进广告产业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引导广告产业整合升级,释放市场活力,发挥我省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找准湖北广告发展在全国的格局和定位,努力建设辐射中部的广告人才、资金、产业高地。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创新放在广告产业发展的首要位置,积极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广告产业内部要素之间、新旧广告媒体之间、广告产业与互联网以及其他关联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丰富产业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广告产业深度融合。
坚持指导广告产业发展与广告监管齐抓共管。完善广告业监管体制与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广告市场秩序社会共治,推动广告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功能作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三)奋斗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释放和激发广告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动广告产业整合升级,使广告产业成为我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新的增长点,将我省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广告人才、资金和产业高地,在全国广告产业的版图和格局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力争全省广告市场主体户数突破5万户,经营额突破500亿元;引导扶持年广告经营额20亿元以上的广告传媒集团2―3户,10亿元以上的广告企业集团3―5户,亿元以上的大型广告企业20户以上,培育扶持6-10家广告企业上市融资;新增拥有“CNAAⅠ”证明商标的广告企业15家;争取申报认定3家中国驰名商标广告企业;扶持发展2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积极培育5―10个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成功能强大、覆盖全面的广告企业数据库、100个项目以上的广告发展项目库、100人以上的广告领军人才库、1000件以上的优秀广告作品库;建设不少于50家省级广告产业孵化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广告创作基地。
三、发展路径
(一)构建我省广告产业特色凸显和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支持武汉市以建设国家创新中心为契机,建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一流的广告产业集聚中心、广告人才培养中心、广告营销传播服务中心和广告科技创新高地。支持襄阳市以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契机,建成以隆中休闲文化为载体,辐射汉江流域的广告产业集聚中心;支持宜昌市以三峡文化、水电文化为载体,建成影响长江中上游地区及三峡城市群的广告产业集聚中心。
支持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结合城市特色,实现广告产业差异化发展,加强地区横向之间融合协同发展,形成规模集聚效应。支持黄石市以矿冶工业文化遗产为载体,十堰市以武当山水养生、“国际商用车之都”为载体,荆州市以楚文化、三国文化为载体,荆门市以建设“中国农谷”为载体,鄂州市以生态水产品牌为载体,孝感市以“中华孝文化”为载体,黄冈市以“红色革命文化”为载体,咸宁市以“香城泉都”品牌为载体,随州市以建设全球华人“谒祖圣地”为载体,恩施州以少数民族巴土文化为载体,仙桃市以现代农业建设为载体,天门市以“棉都茶城”建设为载体,潜江市以水乡园林城市建设为载体,神农架林区以建设自然生态体验区为载体,鼓励广告业结合旅游、文化、农业、民俗、乡村等资源,走特色广告产业发展道路,实现融合发展。鼓励广告企业、人才、技术、产品等资源在区域内加速流动,放大规模效应,建设集中成片的“广告根据地”。
(二)形成我省广告产业多层次梯次发展的竞争态势。
――加快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建设“汉阳造”国家广告产业园。2017年基本建成广告云计算中心,建设运营好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园区,为园区企业提供产业支持和公共服务。对园区一期项目实施“腾笼换鸟”,提升整体品质,协调推进“汉阳造”二期、三期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广告领域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及新型广告企业。将园区打造成为广告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广告产品及广告要素交流中心,广告人才培养和集聚中心。到2020年,主导产业的经营额占园区经济总量超过80%,形成定位更加精准的上下游产业链,产业集群效益显现,园区实现提质增效,园区年经营额突破30亿元,争取进入国家广告产业园发展的第一方阵。
建设三峡国家广告产业园。从园区规划、定位、规模、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层面,加强对三峡园区指导服务,指导园区加强骨干龙头企业培养,坚持差异化发展,积极引进聚拢资源,加强园区运营能力建设,积极承办业界活动,提升园区知名度,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强广告辐射区域和服务发展的能力。打造汇聚广告产业技术、人才、资金及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成为促进产业转型、跨越发展的新动力,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加快省级广告产业园建设发展步伐。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建设企业孵化平台、交流合作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展示交易平台、金融对接平台,突出主导产业,到2020年,园区广告经营额突破15亿元。
――建设省级广告“三基地”。
推进广告产业孵化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广告创作基地的建设发展。引导支持广告“三基地”成为区域广告发展的中坚力量,支持培育广告“三基地”提档升级,建设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梯队。支持省级广告基地向区域乃至国家级广告研究基地、广告培训基地、广告实习实训基地不断迈进。
――培育广告龙头企业。
鼓励重点广告媒体和龙头广告企业通过改革转制、广告联盟、上市融资、兼并收购等方式转型优化升级,组建更具行业领导力和竞争力的大型广告产业集团。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骨干广告企业。服务支持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长江报刊传媒集团、省广播电视台、知音传媒等重点媒体和骨干企业,以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营销传播服务水平为核心,促进广告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我省广告企业综合竞争力。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支持小微广告企业走特色化和专业化道路,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中能够满足多元化需求,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自主品牌的中小广告企业,构建成为广告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使广告产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领域。
(三)打造广告产业公共服务的创意平台。鼓励广告产业园、广告基地、广告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广告公共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广告产品市场转化率。紧扣长江经济带战略,整合湖北省内外的高校广告教育资源和专家资源,建设长江广告研究院,立足区域,服务全国,力争建成全国性的广告研究机构,为制定产业规划和宏观政策提供智力支持,为广告产业创新创业者提供理论服务。
(四)促进“互联网+广告”的创新发展。支持广告技术革新,鼓励经营模式创新,加快广告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广告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提高运用广告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水平,促进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全息投影等以数字、网络为支撑的各种新技术在广告服务领域的应用,研发用于广告业的新硬件和新软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告服务技术。探索广告业经营新模式,支持广告产业与高技术产业相互融合,创新媒介方式,实现跨媒介、跨平台、跨终端整合服务,促进传统广告业的转型升级。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在广告产业领域内的广泛应用,支持广告龙头企业在云服务、内容分发、媒体推送等方面创新发展。规范数字广告程序化交易管理,建立新的数字广告生态。
(五)建设湖北广告企业的优势品牌。着力打造悠久厚重、闻名全国的“汉阳造”品牌。将中国工业发展史上的辉煌历史遗产与伴随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壮大的朝阳产业――广告产业有机融合,挖掘“汉阳造”历史与现代两种风情碰撞交融、交相辉映的特色形态,进一步增强“汉阳造”的文化底蕴和人文气息。着力打造享誉世界的“三峡”品牌。运用三峡文化和世界水电名城的名片效应与广告产业的宣传效应,将三峡广告产业园打造成为影响长江中上游地区及三峡城市群的广告产业集聚中心。
支持和指导广告企业申请商标注册,鼓励有基础的企业积极申报市(州)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支持重点媒体和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品牌,打造“荆楚号”广告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广告企业品牌、广告创意设计品牌、广告制作技术品牌、广告设备制造品牌,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广告品牌集群。支持广告产业由一般服务业向高端服务业发展,在推进“湖北制造”向“湖北创作”“湖北品牌”发展的进程中,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六)制定完善公益广告的发展规划。建立公益广告良性运行机制。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借助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协调职能和各有关部门在相关范围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职能,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益广告规划和有关管理职能,研究制定湖北公益广告发展规划,指导公益广告事业规范有序发展。
加大对公益广告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出资、企业投资、社会筹资等多种方式,拓宽公益广告的资金来源,依法建立公益广告发展基金,建立健全公益广告政府购买和媒体发布制度,支持广告业界和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鼓励媒体提高公益广告发布比例,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和推荐发布。
营造公益广告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需求,定期开展公益广告比赛和公益广告刊播,扩大公益广告宣传阵地,提高广告策划、创意和制作水平,增加社会对公益广告的关注度,发挥公益广告宣传正能量的功能。
(七)加强广告人才队伍的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发挥湖北教育资源大省、广告教育重镇的优势,将广告教育资源、研究资源转化成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制定实施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条件成熟的高校开设广告专业,支持已开设广告专业的高校根据广告产业发展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训、实习、实操内容。建立广告专业人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互补机制,开展广告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培训,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广告企业,建设发展一批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创新型广告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着力构建“人才+项目+平台”的人才培养开发体系。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广告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网络培训的服务平台。
落实人才工作政策。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高端引领”的方针,研究制定广告人才引进、扶持、奖励办法,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户籍、职称评审、医疗、保险、经费、项目、研究平台等方面积极营造适合广告人才发展创业的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建立广告人才专家库,明确将广告人才纳入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中给予支持,支持广告人才参与“千名创新人才计划”“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和“人才强企”等培养工程。尊重和爱护本土广告企业家,同时引入国内外高端广告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竞争机制,营造宽松自由的人才发展环境。
建立多元人才标准。打破行业局限性,构建新型广告人才评价标准、人才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广告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培养既具有营销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等传统广告专业技能,又能够适应“互联网+”时代,掌握软件开发、信息识别、数据分析、计算机应用、新媒体传播等多学科知识的创新型、复合型、跨界型广告人才。
(八)营造广告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强广告法制建设。深入宣传实施《广告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警惕意识和辨别能力;针对广告业界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增加培训频次,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广告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全方位营造公民知法、行业守法、管理机构严格执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提升广告监管水平。全面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广告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广告活动的能力,充分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广告信息数据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制止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增大合力,有效打击。加强户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坚持“管疏结合”,促进户外广告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对互联网新型广告的研究和监管,及时防范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增强广告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建设“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体系。督促指导媒体等广告发布单位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加强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广告活动主体惩戒机制和淘汰机制;建立违法广告提示预警机制,加强对广告企业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法广告投诉举报。
(九)积极发挥广告行业的组织作用。加强和完善省广告协会和各级广告行业组织建设,按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行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自律规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会员违反规则的劝诫机制和清退机制。完善行业信用体系,提高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影响力。指导支持广告企业申报国家级广告企业,组织广告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论坛等全国知名的行业活动。积极创建我省广告活动特色品牌,指导支持我省举办有影响力的广告行业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市场准入政策。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对已经确定取消的广告领域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继续或者变相进行审批,对于行政准入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均不得作为广告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
积极推进广告公司登记注册便利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支持鼓励广告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支持有竞争实力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承包、收购等方式,组建股份制广告公司或广告企业集团。
支持投资人以股权、债权转股权、实物、知识产权等多种出资方式投资设立广告企业,支持投资人自主选择个人独资、合伙、公司等组织形式开办广告企业。支持广告企业申请冠用省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和综合运用经济、文化、科技等现有资金渠道对广告产业的支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引入资金用于支持广告产业结构调整、广告企业发展、广告项目扶持、广告人才培养、广告理论研究,搭建广告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建设广告基地,奖励优秀广告作品等方面,支持广告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大税费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的广告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广告业发展,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依法免征增值税。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落实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政策,在我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广告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具备较高资质和信用等级的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信贷担保;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广告公司以股权、债权、动产抵押、知识产权等申请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广告业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广告公司上市融资,推动科技型、创新型广告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鼓励优质广告公司借壳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支持广告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鼓励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广告产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机构以参与投融资的方式,支持省内重大广告项目实施。支持运用高新技术进行广告创业的风险投资。鼓励广告行业组织在具备相关资质的广告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合作平台。
(五)协调落实用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广告产业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用地,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对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的广告产业重点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兴办广告产业的,可暂时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依法取得的广告产业项目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对广告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经市州县政府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六)建立强力协调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广告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推进广告产业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工商部门作为指导广告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报告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推进成效,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解决广告产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落实产业政策,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开展对广告业发展指导管理人员的培训,交流工作信息,研讨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广告行业组织作为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广告市场主体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力量,应当好政府与广告业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收集、整理、反映广告业内外的意见建议。要加强学习研究,组织成员单位加深对本行动计划的理解,搭建拓展落实的平台和渠道,在推进计划实施中发挥应有作用。
鼓励广告业各类市场主体及相关机构、广告从业者增强发展自信,凝聚发展力量,弘扬发展文化,共享发展成果。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宣传广告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塑造广告产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形成有利于推进计划实施和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