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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韩国企业落户
2018/6/8 10:36:1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广东惠州市副市长余金富在第七届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上作《惠州市促进外资发展政策措施》与《关于支持中韩(惠州)产业园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题推介及宣讲时称,惠广东惠州市副市长余金富在第七届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上作《惠州市促进外资发展政策措施》与《关于支持中韩(惠州)产业园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题推介及宣讲时称,惠州“大手笔”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韩国企业落户发展和增资扩产,加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
余金富称,惠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中韩(惠州)产业园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13条政策。
其中,在中韩(惠州)产业园新注册成立的韩资企业,根据企业对财政的贡献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韩资企业设立新项目以及增资项目,惠州市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惠州还将斥资3亿元人民币成立中韩(惠州)产业园发展母基金,并打造涉企收费“最优区”,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减免。
在中韩(惠州)产业园新注册成立、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且依法纳税的韩资企业,从企业纳税年度起,前3年,按企业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的6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的4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同时,对在中韩(惠州)产业园工作、依法纳税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韩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专业技术骨干等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从企业纳税年度起,可按照个人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的4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此次惠州专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从2018年6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复制至联动组团。这是惠州加快中韩(惠州)产业园建设的实质性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