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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
2018/10/26 10:36:0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工信部、应急管理部今日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申报示范园区(含创建)应当具备一定区位优工信部、应急管理部今日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申报示范园区(含创建)应当具备一定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有特色鲜明的发展区域,示范园区(含创建)内企业年销售收入须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示范园区不低于10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80亿元),创建单位不低于4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30亿元)。
同时,安全产业相对集中,有一定企业数量,其中骨干企业位居同行业前列或具备良好发展潜力,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