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六条措施
2018/12/13 10:36:0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为推动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武器装备及配套修造、后勤保障装备制造、“军转民”为推动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武器装备及配套修造、后勤保障装备制造、“军转民”技术转化推广三大扶持方向,着力推进锂电新能源、冶金新材料、电机电器、船舶修造等优势产业企业进入“大防务、大安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维修配套领域,支持生态合成革、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企业参与军事后勤保障建设,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军转民”技术转化成果,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二、加快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对新引进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军民融合企业,以及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或生产基地的国家军工科研院所,从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投产年度起,由受益财政连续3年按企业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成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对工业产值超过2亿元、3亿元、5亿元且军品产值占比5%以上的市内军民融合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三、加强财政资金引导扶持。受益财政对2013年以来新取得“军工四证”的企业每证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进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国家重点军工项目在本市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军民融合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具备军品生产资质的企业承担军品科研生产及维修保障任务,需购置先进装备及技术、完善军品生产条件的改造项目,给予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并优先推荐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具备军品承制资格的企业,技改总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且上年税收达50万元以上,按项目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封顶500万元。已获得福建省技术改造资金扶持的,不享受此政策。
四、促进科技研发能力提升。支持军民融合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军民两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防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军民融合研究平台、军民融合科技服务机构推动1个以上军民两用产品研发项目实施的,由受益财政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鼓励军品企业开拓市场。对于参加市外招标项目中标,且单个中标军品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企业,由受益财政按合同金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六、推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市内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国家军工科研院所、军工企业改制重组或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对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付款利息由受益财政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军工企业来宁开展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股权合作,对兼并重组或股权合作成功的军工企业,除享受省级相关补助政策外,受益财政再按其实际出资额的2%进行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