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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办法》
2018/12/14 10:36:4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青岛西海岸新区制定出台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在地方层面全方位部署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规范性文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制定出台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在地方层面全方位部署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规范性文件。
据悉,促进办法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提高军民融合法治化水平、加快职能转变、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强化担当落实等方面形成的重要成果,将成为引领青岛西海岸新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田”的法治规范保障。
据了解,促进办法共十一章五十二条,从体制机制创新、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融合、军队保障社会化、军民融合人才培养、国防动员和应急应战协同保障、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政策、综合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办法规定,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新区军民融合发展要深入探索和实践平台融合、领域融合、区域融合“三融”模式,创新和完善深海协同、远海保障、海上动员“三海”融合长效机制,探索构建适应军民融合发展的法治化、标准化、市场化“三化”制度体系。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方面,探索建立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协调推进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军民两用技术应用评估,健全适应军工需要的民用技术先进性和成熟度评价体系。同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科技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方面,新区将大力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加快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体系和格局。探索完善“民参军”服务机制,落实和完善新区军民融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争取授权开展“民参军”企业资质资格联合审查工作机制试点。同时,支持“军转民”,加强和深化与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在新区落地,争取军工企业、科研院所在新区设立区域性总部、转化基地或研发机构。
据介绍,“制度创新是新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青岛西海岸新区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喜高介绍,新区军民融合工作要遵循四大原则:一是需求牵引、军地协同。把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两大引擎,加强需求对接,运用市场化手段,统筹优化军地资源配置,凝聚发展合力。二是改革创新,依法推进。持续改革创新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强化法治建设。三是产业为基,培育特色。以产业融合为基石,推动“军转民”“民参军”,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打造涉海特色产业。四是平台引领、全域联动。依托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内军民融合创新中心、技术装备保障中心、军队保障社会化服务中心、军地人才培养中心、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中心等“六大中心”,引领带动军民融合全域覆盖、合力推进、联动发展。
“促进办法以中央、省、市以及新区发布的军民融合相关意见、方案为主要依据,遵循方向性、创新性、前瞻性的原则,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新区军民融合发展实践和创新经验进行了提炼固化,让新区全面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原则更清晰,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刘喜高说,促进办法以破解影响和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科技、保障等七大融合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为青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树立标杆。
当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处于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正处在破除主要障碍的攻坚期和破解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期。青岛西海岸新区于2014年经国家批准设立,是第九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全国唯一同时承担海洋强国与军民融合两大战略的国家级新区。2017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中就设立了“军民融合”专章,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军民融合发展作出具体规定,为新区全面推进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