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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新政助推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019/10/29 10:36:0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企业建成创新中心,有奖励;参加专业博览会,有奖励;企业上市,有奖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奖励……2019中国徐州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企业建成创新中心,有奖励;参加专业博览会,有奖励;企业上市,有奖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奖励……2019中国徐州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专题推介会日前举办,会上发布的一系列扶持新政令参会企业代表、外来客商及科研机构等部门人士振奋不已。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不断积聚资源、集成政策、集中力量,加快构建徐州市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助力新兴产业“加速跑”。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大力创新。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新能源领域,获批建成国家、省级制造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首台(套)重大装备或关键部件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徐州市新建集成电路与ICT产业检测、认证、研发等方面实体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其设备自筹投入 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集成电路与ICT公共服务平台为徐州市企业提供服务的,按照年度合同金额5%,给予平台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集成电路与ICT企业获得国家、省首台(套)重大装备或关键部件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创新药(含化学药、中药、生物药),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奖励;取得新药证书并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生产批件或三类医疗器械证书且在徐州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支持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备案,获得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且在徐州市落地实施的,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集成电路与ICT领域和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且在徐州市落地实施的,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加大金融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设立四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向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产业。
推进符合条件的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对完成股改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首次向省证监局申报辅导材料,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上市申请文件,给予100万元经费补助;企业成功上市给予200万元奖励。拟在境外上市企业向相关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成功实现境外上市,均分别给予100 万元、100万元奖励;“新三板”成功挂牌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围绕行业前瞻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对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企业、年度研发费用3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与 ICT 企业,给予年度新增研发费用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年度新增研发费用1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
重视高层次研发人才的引进工作。新能源、集成电路与 ICT企业引进年薪6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研发人才,按当年人才纳税薪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研发人才,申报市各类人才、科技计划项目,按全职引进人才条件予以支持。对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在生活补贴、户口申办、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按现有人才政策给予优先支持。
另外,四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专业展销会、订货会、博览会,可按照会展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于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列入全国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以及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提出国际标准组织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研制项目,提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成员的单位,分别给予一定补助;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新获世界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新获国家免检产品、江苏名牌产品、江苏著名商标的企业,新获“国家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皆分别给予一定数额奖励。